部门名称:金家庄街道司法所
工作职责:
司法所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和区司法局的指导下,主要承担江东街道辖区内的司法行政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5)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6)协助街道办事处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工作地点:花山区新风4村9号
负 责 人:马少新
联系方式:0555-282612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