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书记、局长刘嘉毅:主持市应急管理局全面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宋相周:负责管理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救灾、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森林草原防灭火、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管理;分管风险监测和减灾救灾科、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三镇应急所、政策法规科(负责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分管),并对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与保密工作负责。
党委书记、局长刘嘉毅:主持市应急管理局全面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宋相周:负责管理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救灾、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森林草原防灭火、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管理;分管风险监测和减灾救灾科、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三镇应急所、政策法规科(负责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分管),并对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与保密工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