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部门简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人:全佟云
办公地址:云岩区北京东路中天未来方舟D12组团B栋21-23楼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851-86772416
邮政编码:550001
通信地址:云岩区北京东路中天未来方舟D12组团B栋21-23楼
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设: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信息、统计、保密、保卫、信访、机要、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本级机关的资产管理、新闻发布等工作;指导本局的文书档案、机要保密、政务信息、新闻宣传及综合统计工作;承担机关后勤服务及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负责人:林词,电话:0851-86772416
(二)财务科。贯彻落实财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经费预算方案及审查决算方案;负责本局的计划、财务、国有资产、执法装备、政府采购和基本建设资金以及票据管理等基本工作。
负责人:柯丹丹,电话:0851-86773117
(三)人事科。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等工作;管理本局事业单位;拟定本局教育培训规划、学历教育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基层规范化建设、目标管理,搞好本局政治思想工作;负责全局协勤(临聘)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本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负责人:刘敉佳,电话:0851-86772553
(四)法规科。组织开展市场监管执法监督、法律法规宣传及培训工作;审查重大案件;指导基层单位法制工作。负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赔偿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复核和听证工作,组织行政许可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赔偿等相关工作。
负责人:何倩倩,电话:0851-86762948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贯彻落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理并组织实施;配合查处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和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依法开展对侵害消费者违法行为的查处;承担消费者权益网络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承担本区消费者申诉、举报的受理、分类、分派、移送,并对分派的申诉、举报工作进行督促办理;承担本区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数据的汇总、分析、管理和使用工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配合省、市局开展流通领域质量抽检工作;完成流通领域质量抽检台账后处理的统计、上报工作。
负责人:段森文,电话:0851-86772253
(六)网络交易与市场监督管理科。组织实施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网络市场监测工作;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动产抵押登记工作;贯彻落实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实施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指导协调、处理有关行政事业收费及经营性服务价格争议,依法查处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价格违法行为。
负责人:陈晓燕,电话:0851-86773615
(七)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承担云岩区食品安全规划的拟订、协调实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检查行动和重大整顿治理;统一发布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牵头制定实施食品抽样工作;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配合调查处理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承担云岩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负责人:周源平,电话:0851-85607761
(八)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组织实施生产加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制定辖区生产加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不安全食品召回的监督;承担酒类流通监管职责;承担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应急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的具体工作;牵头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调查处理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依法查处食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承担辖区食盐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协调、指导辖区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辖区食盐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食盐安全监督执法工作。
负责人:刘茳顺,电话:0851-86773302
(九)餐饮服务食品监管科。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严格依法实施餐饮服务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调查评价和风险监测工作;监督抽检餐饮食品安全并发布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开展量化分级管理;承担餐饮服务环节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应急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的具体业务工作;调查处理食物中毒事故;参与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及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调查处理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工作;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行为。
负责人:黄玉雪婷,电话:0851-86790535
(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科。按规定承担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以下简称“两品一械”)流通、使用环节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分局按规定开展“两品一械”流通、使用环节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两品一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并依法处置;承担流通环节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结合职能职责,组织、协调、配合上级有关药品监管方面的应急处置、舆情监测工作,执行药品监管相关信息公布制度。
负责人:魏文珍,电话:0851-86679119
(十一)质量综合管理科。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措施,推进质量提升发展战略,承担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承担工业产品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工业产品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抽。指导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年审及证后监管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现场审查和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依法开展检验检测机构日常监管工作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负责“3c”认证产品、认证机构、认证获证企业的监管;承担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工作;负责能源计量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全区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实施推广标准并进行监督;组织实施标准网上自我声明工作。依法开展对工业企业产品质量、计量、认证认可、标准违法行为的查处。
负责人:舒雅,电话:0851-86774033
(十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全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检验检测等环节实施监督检查;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对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负责人:刘靖, 电话:0851-86816315
(十三)微型企业发展监督管理科。组织实施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政策、工作计划;组织相关部门实施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政策;协调、指导社区(镇)、基层分局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承办区扶持微型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会同财政、税务等部门开展微型企业扶持资金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为微型企业提供有关信息、咨询等服务。
负责人:肖飞,电话:0851-87162213
(十四)政务服务科。按规定承担区级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相关登记注册及行政审批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需要的勘察、检验、检测、审核等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涉及其他部门的联合审批事项。
负责人:粟茜,电话:0851-86741203
(十五)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科。负责拟订全区知识产权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和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负责专利管理工作,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开展特定领域的知识产权工作,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研究国外知识产权发展动向和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重大问题,参与知识产权的涉外谈判;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考核和评估工作;承担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拟订全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规划和政策,推进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制度建设和相关工作,推进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联动机制建设;负责全区专利行政执法及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全区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假冒商标、专利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指导行业和企业及服务对象开展知识产权举报投诉、维权援助和涉外专利纠纷应对工作。
负责人:舒雅,电话:0851-85605807
(十六)信用监督管理科。负责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维护;负责企业信用信息记录、共享和运用;负责开展每年度“双随机、一公开”专项工作;负责企业信用宣传培训,指导信用自律管理;负责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及“黑名单”监管工作;加强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分类监管;负责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的年度报告和相关信息公示,并对公示信息实施监督管理。
负责人:陈华慧,电话:0851-86774633
(十七)执法稽查科。组织实施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指导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组织协调重大复杂案件查处;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食品、药品、质量、特设、价格、盐业执法办案工作。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传销行为和直销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协调不正当竞争、传销、直销重大复杂案件查处;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承办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定授权承担反垄断执法工作。
负责人:金明,电话:0851-86772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