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372025-02-12 17:58  95商服网

一、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本局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拟订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本局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复工作。

办公电话:0778-2558772

(二)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

承担本局行政审批事项的组织协调、政务服务等工作;承担本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组织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普法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 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信访事项受理、复查、复核等工作;承办市委、 市人民政府交由本局办理的相关信访任务。

办公电话:0778-2558823

(三)规划财务科。

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基金)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及市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援贷款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承担局机关及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日常财务工 作,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属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工作,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工作,承担本局综合统计工作。

办公电话:0778-2558817

(四)就业促进和培训科。

拟订市本级就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劳动力流动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措施,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落实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落实大中专、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就 业措施;落实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

落实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规划;落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管 理;负责指导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落实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的政策,指导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落实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政策;落实城乡劳动者就业培训政策、规划,落实劳动预备制度;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技工学校招生工 作、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负责技工学校招生计划备案。

承办就业、人力资源市场、职业能力建设和就业培训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负责市本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人事代理对象的出国政审工作。

办公电话:0778-2558795

(五)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承办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 行使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负责管理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政策,指导协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和平台管理; 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选拔培养推荐工作,协助完善高层次人才载体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全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和推荐工作;推行博士后制度并负责管理协调工作;贯彻实施国(境)外机构在我市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政策;承办留学回国人员各项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0778-2558782

(六)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 策;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 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0778-2558785

(七)劳动关系与监察科。

落实劳动关系政策;落实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等相关政策;落实消除非 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和支付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落实劳动监察工作制度;指导、监督劳动监察机构开展劳动监察工作;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员管理办法;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参与或直接调查处理劳动监察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对跨地区劳动监察案件的协调处理;负责市直及驻河池中直区直用人单位的劳动监察。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办公电话:0778-2558819

(八)工资福利科。

落实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工资增长规划及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贴补贴、福利政策;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疾病、工伤、生育停工期间的待遇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工资总量管理、工资统计和分析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及离休人员离休费变动审核工作。

办公电话:0778-2558776

(九)社会保险与基金监督科。

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政策;落实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落实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政策及丧葬费政策,负责市直属单位及驻河池中直区直相关单位参保人员享受待遇条件的审核工作。

落实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落实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政策;建立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落实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失业保险调剂金使用办法;审核市本级失业保险调剂金使用;指导和规范失业保险和失业人员信息管理。

落实工伤保险政策、规划、标准;落实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落实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和康复管理政策; 贯彻实施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和辅助器具安装机构资格标准和管理办法;指导管理全市工伤认定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用人单位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制度及标准并负责对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 保障的相关事项进行审核。

落实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企业(职业)年金、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和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政策;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组织查处重大案件;监督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承办企业年金运营机构基金管理合同备案工作。

办公电话:0778-2558793

(十)调解仲裁管理科。

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规则、制度;指导、检查、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 负责本市劳动、人事调解员和仲裁员的业务培训、考核、资格认定和发证工作;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办公电话:0778-2558771

(十一)人事科(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党群工作,指导局属单位开展党群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表彰奖励制度;负责指导和协调行政奖励工作;负责审核以市委、市人民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

办公电话:0778-2558795

(十二)河池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办公室

1.承担公务员初任、任职、更新知识和专业知识培训。

2.承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的培训及其他相关培训。

3.承担全市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的报名、笔试、面试的组织工作。

4.承担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笔试、面试的组织工作。

5.承担由国家统一实施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从业、执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组织工作,负责各类考试合格证书的办理、发放工作。

负责人:韦家立

办公电话:0778-2303565、0778-2303618

(十三)河池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1.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化配置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人才引进、培育、流动、使用提供服务;

2.审核本市范围内各类人才市场、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全市内各类人才中介服务、人才招聘应聘活动,维护人才市场秩序;

3.组织全市人才资源供求信息的开发、统计、建档、交流和发布;

4.全市大中专毕业生毕业手续办理、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等就业服务;

5.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党团和户籍关系接收;

6.负责流动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

7.协调指导全市各级人才服务机构开展业务。

负责人:黎举冠

办公电话:0778-2307778、0778-2558886、0778-2259006

三、下属机构及职责

(一)河池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1.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鉴定法规、政策、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全市各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为广大从业人员提供职业技能服务。

2.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考核、资格认定和管理使用工作。

3.组织实施职业技能竞赛工作。

4.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5.实施和职业技能培训教材的组织征订。

6.承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邓红雪

办公电话:2558796

办公地点: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296号原地委行署办公大楼四楼

(二)河池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本市制定的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按照国家、自治区和本市规定的社会保险统筹范围,依法办理单位和职工的社会保险登记;受理单位、个人的缴费申报、审核及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

3.负责管理市本级参保者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缴费档案和个人帐户的信息资料。

4.负责审核计发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5.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组织下,承担全市各项社会保险数据的采集、统计分析及其管理工作。

6.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组织下,汇总编制市本级和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告和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稽核。

7.负责本级参保单位及其参保者的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8.负责市社会保险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组织、立项、开发、运行、安装、升级和维护工作。

9.负责市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受理缴费单位和参保人员的业务咨询和查询服务。

11.负责对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代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778-211990

办公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西环路三巷23号

(三)河池市就业局

1.实施就业政策,承担公共就业服务,对城乡所有劳动者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

2.具体落实就业和再就业优惠政策、对就业困难群体提供援助性就业服务;

3.负责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管理,指导或组织开展创业指导工作,为用人单位用人提供通用性服务;

4.对就业与失业进行社会化管理,负责城乡劳动力就业统计和失业登记;

5.承担协调、指导或组织全市城乡劳动力及失业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和企业(单位)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工作;

6.指导各县(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就业服务工作;

7.承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何五三

办公电话:0778-2553583

办公地址:河池市西环路三巷2号

(四)河池市技工学校

中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特种作业上岗操作证的初训及年审复训。

学校地址:河池市翠竹路52号

(五)河池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本市辖区内及自治区驻地中直、区直单位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组织宣传法律法规,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办理市仲裁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778-2551165

(六)劳动监察支队

1.宣传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负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3.组织开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劳动用工手续的督查工作。

4.负责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网络问政和“12333”热线电话咨询投诉受理工作。

5.协助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调解工作或移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6.负责对立案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

7.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8.负责指导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承担市中心城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以及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指挥中心的各项工作。

9.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交存和退还公布工作;承担市本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

10.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778-255877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河池市宜州区中山大道6号市行政办公中心F区309

邮编:547000

邮箱:hcldj22854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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