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4-8975018
负责人:叶雁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后勤保障,承担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宣传、信息管理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复工作。负责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拟定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拟定全县退役军人事业经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负责管理退役军人事业专项资金,指导监督检查全县退役军人事业资金预算、决算、使用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统计等工作。
(二)思想政治权益维护(政策法规)股
联系电话:0774-8975093
负责人:周佳
负责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舆论宣传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拟订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访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 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全县退役军人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退役军人事务法制普及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重要政策研究、制定和法治建设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年度移交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政府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直单位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开展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组织协调指导随调随迁配偶子女安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国军队院校成长干部分流学员的接收安置事项。参与全国动员、兵员征集、预备役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移交安置统计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全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接收安置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就业政策,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负责军队复员干部的安置工作。
(三)双拥和优抚褒扬股
联系电话:0774-8975093
负责人:钟海燕
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负责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伤残抚恤工作,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的建设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全县烈士评定审核申报工作,组织、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指导管理全县烈士陵园和其他烈士纪念设施;指导管理退役军人信息数据采集工作。负责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做到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争创全国、全区双拥模范县、模范单位和个人的推荐、申报工作。同时承担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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