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名称:
一、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4—8832905
负 责 人:邓玉林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机要、档案和局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承担绩效考评、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党员干部培训、普法教育等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局属单位的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区本级水利行业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解释、备案和清理工作。组织或参与与水有关的规范性文件研究起草和协调工作。负责水利行政许可工作。组织实施本级的行政审批、审核事项。负责局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
内设机构名称:
二、财务股
联系电话:0774—8838580
负 责 人:钟 眺
主要职责:负责区级水利部门预决算编制和预算的执行,提出水利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建议。承担区级水利资金、水利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和非税收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预算管理、资金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国有资产管理、非税收入等制度和办法。
内设机构名称:
三、水政水资源股(河长制工作股)
联系电话:0774—8838581
负 责 人:张 梦
主要职责:(一)承担全区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编制水资源专项保护规划。指导全区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指导水资源调度、实施及管理工作。指导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全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和推动全区节水型社会建设。
(二)承担区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事务。负责组织编制工作方案、计划和考核目标。组织拟订管理制度,督促指导工作落实和评估考核。提出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意见建议。负责全区河长会议成员单位的工作协调、工作调度、工作督办,督促落实区河长会议议决事项和区级总河长、河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名称:
四、水利工程建设股
联系电话:0774—8836339
负 责 人:王斯琴
主要职责:负责全区水利规划工作。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提出财政性资金和水利建设投资安排意见。负责全区水利统计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全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水利单位依照其职责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参与水利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内设机构名称:
五、政策法规股
联系电话:0774—8833587
负 责 人:陈 剑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普法、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复议等工作。负责区本级水利行业规范性文件审查、解释、备案和清理工作。组织或参与与水有关的规范性文件的研究起草和协调工作负责水利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统筹协调水利项目招投标工作。负责河道采沙、河道安全、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方案审查、未划转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和事后监管工作。协调处理区本级、乡镇(街道)际边界水事纠纷,依法保护水资源、水工程、水环境、水文和防汛设施及其他有关设施,维护正常水事秩序。依法对辖区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水事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水事治安、刑事案件。
二层机构名称:
一、贺州市平桂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办公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1号D座二楼
联系电话:0774—8832906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负 责 人:卢从宁
主要职责:
(一)负责辖区水库、水闸、堤防等水利工程的行业管理。
(二)按管理权限,负责相应的水库、水闸、堤防等水利工程的专项发展和建设规划、建设管理、安全监督管理。
(三)按管理权限,负责堤防上新建建筑物及设施竣工验收、利用大坝坝顶堤顶戗台兼作公路批准、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改变水库用途审批、水库大坝水闸注册登记、水库降等与报废审批等行政审批。
(四)负责指导、督促辖区中小型水库工程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指导、督促辖区国营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五)负责督促、指导辖区水库除险加固的建设管理,对水库除险加固建设管理提供技术服务。
(六)负责组织中小型水库工程的水工、水文资料整编工作。
(七)负责指导水库工程管理单位的综合经营。
(八)配合辖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下达小型水库汛期运行指标,负责开展水库工程安全度汛监督检查。
(九)负责水库、水闸、堤防方面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并组织或监督实施。
(十)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层机构名称:
二、贺州市平桂区水土保持站
办公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1号D座二楼
联系电话:0774—8838587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负 责 人:张洪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调处辖区内的水土保持纠纷,查处辖区内水土保持违法案件,对重大水土保持违法案件按规定程序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三)负责对辖区内的水土流失开展监督、监测、治理等工作。
(四)负责对各乡镇(街道)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治理等业务进行检查指导。
(五)依法对辖区内的水土保持补偿费进行征收。
(六)按分级管理原则,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水土保持建设项目验收等行政审批工作。
(七)负责管理辖区内的各项水土保持业务工作。
(八)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层机构名称:
三、贺州市平桂区水电管理站
办公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1号D座二楼
联系电话:0774—8838586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负 责 人:陈国钢
主要职责:
(一)负责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工作。
(二)制订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规划等专项规划。
(三)组织实施水电开发建设和改造、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小水电行业电气化年报的编制和上报。
(五)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层机构名称:
四、贺州市平桂区水旱灾害防御站
办公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1号D座二楼
联系电话:0774—8831669、0774—8832578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负 责 人:莫运苹
主要职责:
(一)组织编制全区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主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水库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和水旱台风灾害预防工作。协调指导防洪保护区管理工作。配合水文部门做好江河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
(三)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四)完成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区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层机构名称:
五、贺州市平桂区狮洞水库工程管理所
办公地址:贺州市平桂区沙田镇沙田村
联系电话:0774—5321237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负 责 人:胡 辉
主要职责:
(一)负责水库工程和水库灌区渠道的安全运行及日常管理维护工作,负责水调度工作,确保水库下游防洪安全,发挥工程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二)负责大坝安全监测、水情测报和水文观测记录,保护水库水质清洁卫生,确保水库工程设施安全运行。
(三)负责本所国有资产的保护和管理。
(四)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负责辖区水稻等农作物灌溉节水技术的研究、引进、推广和对比试验。
(六)指导辖区水利工程(含机电排灌设施)灌溉建设、推广科学灌溉,对水利灌溉管理提供技术服务。
(七)负责辖区灌溉试验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
(八)负责原贺州市平桂区水稻科学灌溉试验站国有资产的保护和管理。
二层机构名称:
六、贺州市平桂区华山水库工程管理所
办公地址:贺州市平桂区鹅塘镇华山村
联系电话:13978412666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负 责 人:黄继承
主要职责:
(一)负责水库工程和水库灌区渠道的安全运行及日常管理维护工作,负责水调度工作,确保水库下游防洪安全,发挥工程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二)负责大坝安全监测、水情测报和水文观测记录,保护水库水质清洁卫生,确保水库工程设施安全运行。
(三)负责本所国有资产的保护和管理。
(四)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层机构名称:
七、贺州市平桂区东干水利工程管理所
办公地址:贺州市平桂区西湾街道电厂街093号
联系电话:13878447805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负 责 人:罗 波
主要职责:
(一)负责灌区渠道和附属工程的安全运行及日常管理维护工作;负责灌溉用水调度工作,发挥水利工程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二)负责灌区渠道和附属工程的安全鉴定,水利工程安全监测仪器认证和检测。
(三)负责本所国有资产的保护和管理。
(四)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
机构名称:贺州市平桂区河长制办公室
办公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1号D座二楼
联系电话:0774—8838582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负 责 人:莫筱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