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机构5个
1.党建办公室。主要负责处理镇党委的日常事务。负责党的建设,指导基层党建、意识形态、纪律检查、统一战线、武装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督查、干部职工考核考评等工作;负责对接人大、政协和各群众团体的日常事务。
负 责 人:潘羽欣
联系电话:0776-5640998
办公地址:平果市新安镇光圩街172号
2.政务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处理镇人民政府的日常事务。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会务、接待、安全、工资福利、后勤保障、绩效考评、综合协调、信息收集、调查研究、督促检查等工作。
负 责 人:罗智聪
联系电话:0776-5640001
办公地址:平果市新安镇光圩街172号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的综合行政执法,统一指挥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负 责 人:黄韬
联系电话:0776-5640602
办公地址:平果市新安镇光圩街172号
4.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负责镇农业、林业、水利、水产畜牧、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社保、医保、民政、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政策贯彻执行和为民服务事项审批工作。
负 责 人:凌艳俏
联系电话:0776-5640881
办公地址:平果市新安镇光圩街172号
5.乡村振兴办公室。主要负责乡村振兴、经济发展、企业、工业、第三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统计等日常事务。
负 责 人:黄卫春
联系电话:0776-5640088
办公地址:平果市新安镇光圩街172号
除上述党政机构外,按照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置有镇人大、纪委监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负责落实机构相关职能。
负 责 人:
人大 王小波
纪委监委 李 娇
人民武装部 林荣科
工会 王小波
共青团 韦宝康
妇联 覃莉津
办公地址:平果市新安镇光圩街172号
(二)事业单位7个
1.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承接授权或委托办理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负责农村宅基地、农房建设、农业、林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医疗保障、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卫生健康、残疾人权益保障等技术性服务及事务性工作;履行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职能;负责统筹市场监管、公安派出所等单位有关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服务窗口;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 责 人:陆凤娇
联系电话:0776-5641733/5608399
办公地址:平果市新安镇光圩街172号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主要负责辅助统筹协调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等人员力量;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律援助服务、网格化管理等技术服务保障工作;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 责 人:陈千健
联系电话:0776-5640602
办公地址:平果市新安镇光圩街172号
3.绿领人才工作站。主要负责宣传上级有关人才工作方面的政策措施,并提供政策法规咨询;负责辖区人才队伍的建设管理,做好人才的教育、培养、职称申报、项目申报和引进乡村规划师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班子、后备人才培养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党员管理、督查考评等服务工作;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 责 人:何江团
联系电话:0776-5640998
办公地址:平果市新安镇光圩街172号
4.重点开发试验区服务中心。主要负责落实上级党委、人民政府建设试验区工作部署,针对推进过程中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积极策划、储备、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纳入百色试验区重大项目库;负责辖区内的经济发展、企业、工业、第三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服务工作;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 责 人:黄关兴
办公地址:平果市新安镇光圩街172号
5.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负责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做好退役军人信访接待和思想稳固工作;培树宣传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 责 人:黄乃珠
联系电话:0776-5668834
办公地址:平果市新安镇光圩街172号
6.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自然资源、农房管控、村镇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村容村貌、安全生产、交通、农业、林业、农机、水利、水产畜牧、扶贫监测、农村宅基地、公共基础设施、农村社会事业、乡村振兴等领域的技术服务及事务性工作;协助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相关发展规划;协助“三大纠纷”调处工作;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 责 人:李会杰
联系电话:0776-5806256
办公地址:平果市新安镇光圩街172号
7.综合行政执法队。以镇人民政府名义开展执法。负责法律法规和按相关规定赋予或委托乡(镇)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联动辖区内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派驻(出)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等;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应急救援、消防及其他相关执法工作;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 责 人:黄小琼
办公地址:平果市新安镇光圩街172号
(三)派驻(出)机构
市直部门向新安镇派驻(出)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督所、财政所等机构,负责业务范围内相关工作。
1.派出所
负责人:沈春华
联系电话:0776-5640002
2.司法所
负责人:黄勇刚
联系电话:0776-5640635
3.市场监督所
负责人:潘涛
联系电话:0776-5883392/5640007
4.财政所
负责人:韦馨媛
联系电话:0776-5640012
5.供电所
负责人:石同恒
联系电话:0776-564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