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办公室(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局机关内党务事务、宣传、信息、安全、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大数据、绩效、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相关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脱贫攻坚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协助组织林业和草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负责人:宁健
联系电话:0775-4387455
办公时间:8:00-12:00 15: 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中山中路167号
(二)林长制工作管理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和法规科)。
负责全市森林资源管理,拟订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市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考核评价工作。承担全市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依法承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负责全市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审核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凭证运输。负责全市森林经营工作,组织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市级以上公益林划定、调整和监管,指导全市天然林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森林和草原防火、行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政策调查研究。承担起草有关林业和草原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听证及法律咨询相关工作。负责权责清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负责人:梁思明
联系电话:0775-4216320
办公时间:8:00-12:00 15: 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中山中路167号
(三)生态保护修复管理科(贵港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起草全市国土绿化方针政策工作,综合管理全市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培育。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承担全市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负责贵港市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全市荒漠、草原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起草全市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相关地方标准和技术规程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荒漠化、石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承担全市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承担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有关工作。指导全市草原保护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督管理全市沙化和石漠化地、草原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负责审核国有林场的设立、变更、分立、合并和撤销等事项。受本级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监管全市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负责监督管理市直属国有林场。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工作,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和林木良种储备。监督管理全市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
负责人:黄岚
联系电话:0775-4529816
办公时间:8:00-12:00 15: 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中山中路167号
(四)林业改革发展科。
承担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定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指导和组织制定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草)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与合作经济发展。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林下经济发展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各产业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林(草)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木(竹)材、花卉、林(草)产品加工及综合利用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市林(草)业产业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负责全市林(草)业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组织举办或参加林(草)产品会展、博览会等活动。指导全市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康养、森林旅游发展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全市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创新平台、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
负责人:杨翼嘉
联系电话:0775-4387426
办公时间:8:00-12:00 15: 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中山中路167号
(五)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科。
组织开展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有关工作。监督管理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各类自然保护地评审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承担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开展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指导湿地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负责人:吕梅
联系电话:0775-4554828
办公时间:8:00-12:00 15: 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中山中路167号
(六)计划财务科。
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基本建设投资、中央、自治区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市本级资金,监督指导相关项目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监督实施。编制年度生产计划。组织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负责林业统计、审计稽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局机关财务核算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和所属事业单位规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姚广雄
联系电话:0775-4234662
办公时间:8:00-12:00 15: 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中山中路1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