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二级机构职责 |
实施部门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及地点 |
1 |
1、宣传贯彻有关国土资源、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林业资源、交通安全、乡镇企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协助制定并组织辖区内国土资源利用、基本农田保护、村镇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林业资源利用、交通建设规划、乡镇企业发展规划; 3、协助对辖区内农村居民住宅、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申报;负责全镇公用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镇容镇貌、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 4、协助检查监督辖区内国土资源和村镇规划建设法规执行情况、协助调查处理国土资源纠纷、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环境破坏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 5、负责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村镇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乡镇企业普法等宣传、教育、培训和指导工作; 6、承担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委托授权的业务; 7、协助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验验收、林业统计、森林资源档案管理、林木采伐、保护野生动植物等工作; 8、协助制定乡镇交通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按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管理乡镇水路、陆路市场,保障辖区内内道路安全通畅。 9、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
钦州市钦南区那思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
黄景文 |
0777-3272628 |
法定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办公地址:钦州市钦南区那思镇人民路1号 |
2 |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的纠纷; 2.承担社区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为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股室二职能 |
钦州市钦南区那思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李世泽 |
0777-38102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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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2、负责为失业人员宣传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的优惠政策及办理相关手续; 9、负责对本地区社会保障工作者的业务培训; 10、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安排的其他社会保障工作。 |
钦州市钦南区那思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李玉玟 |
0777-32188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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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宣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负责制定辖区内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3.负责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等事务性工作。4.负责组织开展各种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体育事业。5.协助搞好文化交流和作品选送及民间文化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工作。6.负责新闻和其他信息传播,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7.负责辖区内特色旅游的宣传与推广。8.完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钦州市钦南区那思镇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站 |
邓愉春 |
0777-32188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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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全面贯彻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年度责任目标; 2、具体组织和做好辖区内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3、做好村级计生业务及基础工作的指导和督查; 4、做好人口计生统计和业务台帐填报工作,及时准确掌握人口计生工作信息; 5、组织开展为育龄群众提供以避孕节育、“三查”、随访和生殖健康为主的优质服务; 6、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出生人口性别比控管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奖扶优惠政策,组织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开展便民维权活动; 7、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工作制度; 8、按照有关政策和程序及时为育龄群众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证明; 9、及时依法查处有关信访案件; 10、负责村级计生专干的选配、培训和考核,指导、督促村级人口计生工作规范开展。 |
钦州市钦南区那思镇卫生健康服务所 |
邓德明 |
0777-32728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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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贯彻执行有关水利、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本辖区水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3.负责搞好水利和水土保持等事务性工作。4.负责库区移民和推进河长制有关服务性工作。5.组织协调做好防汛、抗旱、排涝等工作。6.完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钦州市钦南区那思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黄雷贤 |
0777-3617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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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开展退役军人政策宣传和政策调研; 2、受理“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革命伤残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义务兵家属的抚恤、补助、优待工作; 3、受理追认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烈士褒扬工作; 4、受理伤残退役军人的换证、评残、调级的审核报批工作; 5、受理1954年11月1日以后参战参试军队退役人员的审核及落实相关政策工作; 6、承担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士官、伤病残军人和复员干部的接受工作; 7、提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 8、承担退役军人的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党建联系和典型选树工作; 9、接待来信来访工作; 10、指导村(社区)服务点开展工作; 11、完成区退役军人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钦州市钦南区那思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
林色斌 |
136077770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