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二级机构职责 |
实施部门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及地点 |
1 |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及重大事项和重大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督查、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工会日常工作。 2、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本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 3、协助上级开展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援外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 4、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5、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医疗服务价格政策。 6、负责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等工作。 |
行政办公室 |
温享达 |
0777-2850171 |
法定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办公地址:钦州市钦南区南珠东大街19号(信用大厦10楼) |
2 |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方针、政策,拟订本级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2、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参与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查。 3.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4.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 5.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进行监督,协调建立完善无偿献血工作机制。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负责区本级及指导全区医患纠纷处理,牵头组织医患纠纷行政调解工作。 6.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贯彻落实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7.负责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区直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以及区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区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8.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参与规划并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区健康扶贫管理工作。 9.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10.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加强队伍和能力建设,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11.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组织拟订艾滋病防控干预政策、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综合防控和救治工作,完善艾滋病防治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督查指导、考核评估工作。承担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2.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及相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责任。承担保护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的责任。拟订和组织实施中医药人才发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参与制定全区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的扶持政策,指导中医药与相关领域融合发展。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区医疗机构中的中医药工作。 |
医疗卫生健康股 |
黄福团 |
0777-2831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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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承担健康钦南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承担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2.拟订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普法宣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牵头组织卫生健康司法调解。组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对接协调卫生健康行政审批工作。 3.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4.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重点学科建设,指导全区医疗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助理全科医师、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教育工作。 |
综合服务股 |
梁东 |
0777-2188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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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生育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2.协调并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组织开展孕前优生宣传教育、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
人口监测股 |
谢丽 |
0777-2188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