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二级机构职责 |
实施部门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及地点 |
1 |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宣传、政务公开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报送备案,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审批工作。指导全市医疗保障法制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相关数据的管理、共享、接收报送、统计分析及精算等工作。推进医疗保障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财务、预决算、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党风廉政建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 |
办公室 |
覃毅 |
0777-3891655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办公地址:钦州市钦北区兴桂路八大场馆主场馆1号通道。 |
2 |
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在自治区授权内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协同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监督实施全市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就医等管理办法。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评价考核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组织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
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 |
杨雅岚 |
0777-2813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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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和市深化药品和医疗价格改革政策,拟订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协调处理重大医药价格争议,指导县(区)加强医药价格管理。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和市深化药品和医疗价格改革政策,拟订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协调处理重大医药价格争议,指导县(区)加强医药价格管理。 |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
黄朝良 |
0777-281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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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牵头负责相关审计工作。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牵头负责相关审计工作。 |
基金监管科 |
周毅刚 |
0777-28116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