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秘书组、政策宣教和权益维护组、安置就业组、拥军优抚组4个工作岗。
(一)秘书组。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稿、文字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宣传、督查等工作。承担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群团事务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等工作。组织协调绩效考评工作。承担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负责机关财务及与财务相关的工作。负责单位干部年度考核,组织协调绩效考评工作。承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张克秋,联系方式:0773-7519248)
(二)政策宣教和权益维护组
。承担相关规范性文件起草及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定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军休保障单位工作。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定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烈士评定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负责人:梁丽芝,联系方式:0773-7519298)
(三)安置就业组。
负责拟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和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工作,指导全县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拟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承办退伍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等相关议事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姚友兵,联系方式:0773-7510993)
(四)拥军优抚组。
承担组织协调全县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拟定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国家关于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落实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承办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潘光福,联系方式:0773-7510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