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收缴费和后勤事务工作;负责监督和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的执行;会同有关股室对违反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强制条文等行为的行政处罚;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全县永久和长期保存城建档案以及有关资料。
(负责人:王宇,联系方式0773-4311340)
负责拟订全县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全县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房地产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负责房地产预(销)售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及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房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全县白蚁防治,协调房屋防汛工作;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物业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莫涵,联系电话0773-4318338)
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及备案、施工、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督;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行政许可;负责劳保基金归集和使用的监管;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负责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的指导、督促和协调清欠工作;负责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并查处。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参与制定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和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
(负责人:李曦,联系电话0773-4368900)
负责全县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各乡镇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新型城镇化建设、特色小镇建设、通用设计图推广、改善人居环境、提升乡村风貌工作;负责县城、村镇建设统计年报工作,指导全县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谭刚,联系电话0773-4315727)
人民防空股。负责人防指挥信息系统、情报和通信网络、防空警报系统建设与维护的事务性工作,确保区、市、县三级人防指挥体系畅通,及时收集、处理、传递各类情报和指挥信息;承担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负责县人防平战结合发展规划、计划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全县人防教育工作,协助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学校开展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工作。
(负责人:唐田,联系电话0773-4311340)
二层机构
(一)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内设综合股、财务股、市政股、燃气站,并统一管理县园林管理所、环境卫生管理站、路灯管理所3个事业单位。
(负责人:肖其清,联系电话0773-4318597)
1.综合股。负责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上传下达、年度考核、教育培训、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
(负责人:蓝春吉,联系电话0773-4318597)
2.财务股。承担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财务工作。负责编制本部门年度资金、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和年度预算;负责票据管理及对有偿服务收费进行统一管理、监督;负责制定财务有关制度并监督实施工作;负责中心财务、统计、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事项的组织管理。
(负责人:吴文忠,联系电话0773-4312206)
3.市政股。承担市政设施管理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桥梁、县级管护范围内已建成交验市政设施的维修和管养。承担行业指导、监督检查及投诉受理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指导开展所管辖桥梁的检测评估工作。
(负责人:刘少斌,联系电话0773-4311602)
4.燃气站。负责全县燃气企业、燃气供应站点及燃气设施和管网日常监管的事务性工作,组织对全县燃气经营企业、供应站(点)的储配、销售、经营进行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协助主管部门负责全县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督促、指导燃气企业从业人员开展培训;负责对燃气相关业务人员进行指导。
(负责人:蒋福清,联系电话0773-4311753)
5.园林管理所。负责园林绿化工作的组织、落实、检查指导、考核工作,指导城市绿化项目建设和竣工验收,对绿化管护区域巡查,并做巡查记录,建立绿化工作管理档案,协调解决绿化管护事宜。
(负责人:姜昌宝,联系电话0773-8975737)
6.环境卫生管理站。负责对学子冲生活垃圾场的管理,监督阳光三环公司做好城乡生活垃圾清扫、清运及其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城区餐厨垃圾处置管理等;负责县人民政府投资建设的环卫设施及建设项目附属环卫工程的管理服务;负责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负责人:谭秋斌,联系电话0773-4312253)
7.路灯管理所。负责县级管护范围内已建成交验的照明亮化、夜景灯饰等市政设施的维修、养护、监督管理。
(负责人:郭德智,联系电话0773-4312160)
(二)资源县城建管理监察大队
资源县城建管理监察大队。负责县级道路临时占用、挖掘管理和县城区道路的排涝管理及城市生活垃圾和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工作;负责对户外广告、县城门店招牌和临时性商业经营点(场)进行监督管理,对城区内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固体废弃物运输、消纳实施监管。
(负责人:赵军,联系电话0773-4319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