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水利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电话:0773-6222325)
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工作,对各股室及二层机构进行综合协调,并对二层机构(独立核算单位) 进行财务监督管理和审计监察工作;负责文秘、机要、档案、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负责局属各单位财政预、决算的审批工作;承担局属各单位财务、资产、绩效、政府采购、预算外收 入等指导和监督管理;承担宣传、绩效考评、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二层机构的人事、职工教育、劳动工资、福利保险、技工等级考核、职称、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负责本局的各种会务和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报刊杂志订发、信件收发、打印复印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水利水电股(电话:0773-6224212)
指导全县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组织拟订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水电站的行业管理,编制水电电力发展规划;拟定全县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水政水资源管理股(电话:0773-6218351)
贯彻落实水利行业政策法规和实施水政执法工作;承担全县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负责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 监督、检查、保护工作;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全县节约 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定额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负责取水许可制度的实施和管理;负责水资源费的收取;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一切活动的审批和管理;负责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和水政监察队伍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水土保持有关工 作;依法查处和调处违法案件和水事纠纷;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河湖管理股(电话:0773-6223933)
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事务,组织指导全县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实和监督考核。督查落实县河长会议议决事项和总河长、河长交办的其他工作。指导全县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全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
(五)水旱灾害防御股(电话:0773-6217228)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负责全县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组织开展县辖区内水库防汛抗旱工作检查,组织和督促防汛抗洪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工程检 查及应急处理、物资、队伍、技术、通讯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好 每年水毁工程统计与修复计划、各水库蓄水计划。组织编制水库 度汛预案。组织编制抗旱用水方案。组织编制、实施全县江河湖 泊及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水量应急调度方案和全县重点干旱地区及重点缺水地抗旱预案等防汛抗旱专项应急预案。
单位地址:兴安县兴桂路13号
负责人:蒋勇
联系电话:0773-6222325
电子邮件:xaxslj@guilin.gov.cn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