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与信访股、行政审批办公室、自然资源调查与地理信息测绘管理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城乡规划管理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耕地保护监督股、矿业权管理股、地质勘察矿产保护股、执法监察股、财务股、党建与廉政办公室等16个行政单位。
(一)办公室(负责人:马德友,0773-4815387)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处理、公文审核、机要和重要活动、外事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稿;承担安全保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政务督查、计生、扶贫、物资采购、固定资产、协调处理等工作;负责统筹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文书档案和业务档案的搜集、整理、管理和利用,指导、协调局二层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及二层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事项;负责编制干部职工培训规划、计划,组织干部职工培训;负责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与信访股(负责人:蒋汉升,0773-4820549)
负责承担全县与自然资源有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承担有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信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本部门权责清单及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编制、调整及更新工作;调研和起草全县有关自然资源的综合性政策建议;参与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调处有关工作;承担全县自然资源系统政策执行情况等督察工作;组织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
(三)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人:蒋光国,0773-4816147)
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依法承担报国务院、自治区、市、县政府批准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查工作;依法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批复等审批结果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有关的综合统计工作;参与行政审批事项有关的信访、复查复核工作。
(四)自然资源调查与地理信息测绘管理股(负责人:蒋丽华,0773-4820507)
按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开展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建设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拟订全县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全县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协同拟订界线标准样图;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拟订全县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基础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建立和管理全县测绘基准、测绘系统;监督管理全县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和卫星遥感;拟订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和测绘产品质量;拟订和落实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科技工程、项目及创新能力建设。承担科技成果和信息化管理工作,开展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体系建设。
(五)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管理股(负责人:唐柏林,0773-8698599)
拟订全县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
(六)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负责人:唐钊,0773-4820530)
拟订并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和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并落实相关考核标准;拟订并落实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指导开展全县国有土地收储工作;承担报自治区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组织实施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 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落实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落实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和价格评估;完善和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和政策,开展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组织土地划拨、土地出让、旅游改革用地、低效用地和土地储备收储等审查工作。负责拟定和上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跟踪审议事项落实情况。负责协调公开出让相关事宜。
(七)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负责人:空,0773-4822600)
拟订和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拟订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和落实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指导和监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管理形势分析。
(八)国土空间规划股(负责人:蒋林林,0773-4813728)
拟订和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发展战略和城乡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承担报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审批的地方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和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重大专项规划。负责统筹重要控制线的划定工作并监督实施。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负责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风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城市规划区内道路、各类综合管线规划及设计方案的审批工作。负责组织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建筑风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交通可行性论证评审。负责组织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技术审查。负责城市规划设计指导及城市测绘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外地来全州和新成立的城市测绘、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定初审和申报。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审核城乡规划和设计管理技术标准并指导实施。
负责和指导全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历史建筑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县景观风貌规划的编制、审核以及相关修编、调整工作。负责审核全县重点景观区域、公园、景区(点)、广场、各类绿地、公共空间、景观城区、主要道路两侧非建筑区等公共空间的绿化、景观、文化小品、雕塑和公园等建设项目的规划、城市设计和工程设计方案。配合主管部门开展户外广告、城市景观照明等规划管理工作。
(九)城乡规划管理股(负责人:蒋建军,0773-4817761)
负责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计划、采购、组织编制、评审报批以及相关成果评估验收、修编、调整工作。负责提出规划、测绘指令性年度任务计划并组织落实。负责审核出让土地的规划设计条件。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县重大规划项目开展前期研究并提出研究成果。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道路、广场、桥涵、电力、电讯、给水、排水、燃气等构筑物及管线工程的核准。负责城市规划区内道路交通规划管理。负责协调综合管线规划矛盾。
负责提出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性质均未改变的建设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办理规划行政许可手续。负责审核工程规划设计总平面图。负责组织规划定点项目的工程基础放线验线工作。协调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矛盾。
负责村镇规划统计年报工作。配合督促检查各乡(镇)村镇规划建设中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建制镇、集镇、乡村规划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各乡(镇)城镇空间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乡镇和村庄规划的编制论证报批。
(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负责人:蒋顺利,0773-4820502)
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开发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指导各乡(镇)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组织开展矿业遗迹保护。
(十一)耕地保护监督股(负责人:汤雪娟,0773-4816240)
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十二)矿业权管理股(负责人:杨英龙,0773-4827850)
贯彻执行矿业权管理政策,管理矿业权市场;统计分析并指导全县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落实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涉及自然资源管理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矿产出让审查工作。
(十三)地质勘查矿产保护股(负责人:唐建友,0773-4811627)
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承担地质勘查项目、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的属地管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拟订和落实全县矿产资源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工作;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和钟乳石。
(十四)执法监察股(负责人:唐蘅,0773-4831628)
执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拟订全县自然资源、测绘违法案件查处的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查处重大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测绘违法案件。依法查处重大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协调全县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负责组织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对违法建设工程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指导县、乡(镇)自然资源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自然资源执法系统人员业务培训。负责协调全县重大自然资源督察工作,汇总分析全县自然资源督察工作重要信息和违法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十五)财务股(负责人:蒋荣,0773-4820546)
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非税收入征缴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机关财务及统计工作;负责二层事业单位单位财务、国有资产及重大专项投资监管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内部审计工作及相关信息公开;承担财政和社会资金的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的政策措施,参与提出重大备选项目。负责大额资金拨付审查工作。
(十六)党建与廉政办公室(负责人:唐玉春,0773-4810988)
负责机关及二层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承担本系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理论学习、主题学习教育及督查督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