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民经济综合与规划股(负责人:陈秀玉,0773-4828092)。
研究拟定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区域内国民经济动员建设和发展规划、计划;负责协调审查本级财政预算内国防动员、驻全州部队建设项目;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有关工作;承办全州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相关工作。
组织拟定和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研究总量平衡,提出促进全县国民经济增长的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经济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提出经济安全、资源安全、重要商品平衡相关政策建议。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组织研究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社会民生的重大课题。提出全县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全县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提出全县规划编制立项建议,协调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工作。提出新型城镇化战备、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承担本局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工作。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战略、规划和有关政策建议,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管理。组织申报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组织实施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责清单工作。参与国际合作(互联互通,产能,装备制造,能源资源领域)。负责发展改革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相关事务工作。(三)固定资产投资股(负责人:黄正友4816660)。
提出全县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贯彻落实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策规定。研究提出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建议,提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建议。按分工安排县本级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统筹县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指导全县工程咨询业发展。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研究财政与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按权限审核转报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贯彻落实国家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相关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相关重大问题。
(四)农村经济股(负责人:万文斌,0773-4817103)。
推进落实国家、自治区、桂林市乡村振兴战略,编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农林水生态建设专项规划,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渔业、畜牧、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整治及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参与衔接农产品加工与流通业发展规划和布局。提出农林水行业、县本级菜篮子工程、县重大水利建设基金的基本建设年度投资计划方案(或草案)和重大项目建议,安排组织管理中央和自治区财政预算安排的农林水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协调农林水和生态建设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统一归口办理需报国家、自治区审批的农林水生态建设项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
(五)区域开放和地区经济股(负责人:周梦娜,0773-4815321)。
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区域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国家西部开发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参与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内外区域经济合作战略的政策建议,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发展和政策建议并指导实施。统筹协调国家级、自治区级新区规划布局和设立申报相关式。协调全县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牵头组织拟订全州县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重大政策并协调推进。研究提出全州县“一带一路”重大项目建议,推进项目前期和投融资引导工作。推进“一带一路”有机衔接重要门户暨南下通道建设、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有关工作。承担县域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全县老少边贫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编制以工代赈规划。研究提出我县贯彻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基础建设、生态环境建设、重大项目布局和人才开发建议。协调并组织县直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县贯彻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专项规划。贯彻落实生态补偿机制和政策,研究提出我县生态补偿问题和建议。牵头编制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承担县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桂林市水库移民和易地安置工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策规定,草拟本县水库和易地安置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水库移民和易地安置规划、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水库移民和易地安置重大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六)工业体改股(负责人:吕荣华,0773-4825699)。
研究提出综合性产业政策建议。组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衔接工业、服务业发展规划。拟订支持全县实体经济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产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归口办理工业项目初审转报。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企业改革,提出完善产权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政策建议,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拟订相关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的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组织拟订全县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会同有关方面提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建议。提出技术经济安全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建议,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重大示范工程。统筹推进全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按权限审核高技术相关重大项目。归口办理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平台项目的初审转报。推进落实重要商品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落实国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按照棉糖等自治区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进行组织实施。拟订现代物流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重大问题。
(七)交通能源股(负责人:唐忠勇,0773-4823336)。
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提出统筹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有关政策建议,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拟定全县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监测和分析能源消费总量和结构,推进相关能源行业体制改革。指导协调油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工作。负责能源行业预测、监测、预警等工作。负责跟踪全县铁路建设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铁路建设中的方案论证、征地拆迁、管线迁改、交通组织、工程施工方案等相关事宜。参与铁路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鉴定、工程建设技术性分析和安检等工作。负责铁路建设工程质量、进度、概预算执行情况监管工作。负责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资金的管理和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资金的验工计价。负责全县铁路专用线建设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协调解决铁路建设过程中涉农遗留问题。负责与中铁集团公司在铁路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业务对接。
(八)社会发展股(负责人:伍燕芬,0773-4825199)。
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全县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县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和政策。
(九)价格管理股(负责人:唐友喜,0773-4815321)。
推进重要商品、服务和要素价格改革。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要工农产品、重要商品、公用事业和服务价格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拟订相关管理原则、方法和标准。拟订和调整自治区授权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标准。组织价格听证,协调处理有关价格争议。
(十)收费管理股(负责人:唐慧,0773-4815846)。
组织实施收费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监测预测预警价格变动,提出全县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调控措施。拟订和调整自治区授权的有关价格政策和重要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工作。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十一)价格监测和成本调查监审股(负责人:卿海雄,0773-4815321)。
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颁布的价格监测、成本调查监审等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全县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数据的定期采集、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跟踪反馈国家、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重要经济政策在经济价格领域的反映。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并及时提出价格政策建议。实施全县范围内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信息公开工作。承担国家、自治区、桂林市下达和本县安排的农产品成本调查、重要商品成本调查任务。负责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商品、服务价格过程中的定价成本监审,为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调控监管提供成本依据。
(十二)价格认证股(价格认证中心)(负责人:黄云,0773-4815321)。
负责接受县级有关行政执法、司法、纪检监察、税务机关的委托,对其直接办理的刑事、经济、仲裁及违纪违法等案件的各种涉案标的物进行价值认定。
(十三)粮食物资储备与产业发展股(负责人:邓家存,0773-4815413)。
牵头协调和组织执行国家、自治区制定的粮食购销政策、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指导标准,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收购、销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储备粮的管理,研究提出建立健全全县粮食储备体系的建议,对县储备规模的落实和管理进行监管,协调落实县粮食风险基金制度和粮食政策性补贴。组织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粮食产业发展,承担全县粮食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工作,组织实施“中国好粮油”等工作。研究提出全县糖棉收购、销售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救灾物资、重要物资、应急储备物资和煤炭、石油、天然气等战略物资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统筹煤炭、石油、天然气储备管理。组织实施救灾物资、重要物资、应急储备物资战略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承担全县粮糖棉和战略储备物资的市场监测预警及相关储备统计工作。负责协调军粮供应和粮食产销合作工作,指导、调查和统计全县国有粮食企业的经营状况,联系粮食行业协会,承担全县粮食价格监测、平衡调查、市场预警、应急管理、粮食统计等方面的工作。
(十四)粮食和物资仓储规划建设股(负责人:盘旺斌,0773-4811367)。
研究提出健全全县战略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研究提出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计划的建议。研究提出县级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研究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中央、自治区、桂林市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组织实施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监督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的执行,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及粮食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五)法规和监督检查股(负责人:林贵彬,0773-4816411)。
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机关法制宣传教育;负责信访举报的接待和处理。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储备粮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负责监管电话受理、核查及处置。建立粮食企业信用监管体系。组织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超标粮食处置监督。组织开展粮食库存检查,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工作。承担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粮食物资储备法规政策宣传教育。承担县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国防动员股(负责人:蒋雯萍,0773-4826339)。
负责国防动员工作综合协调、建设规划、督导落实以有人民防空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等职责,牵头承办国防动员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等职责,牵头承办国防动员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涉及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落实工作。
(十七)财务股(负责人:唐咸辉,0773-4812238)。
负责开展部门预算编制及预算执行工作,负责部门决算编制及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公积金管理、工资福利、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审计下属单位财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