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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科技 |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企业填报注意事项
一、企业注册
企业登录注册界面,点击注册,在注册页面上正确输入相关企业基本信息后,提交至所属地区科技部门。 科技部门负责对其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对注册无误的企业网上予以受理通过。 2013年度申报或者注册过省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的企业用户使用原先注册的账号即可登录,不需要重新注册。以下是注册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几点内容:
1、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时的组织机构代码即为用户账户,注册后企业用户用注册时填写的组织机构代码与密码即可登录填报系统。每个组织机构代码只能注册一次,请企业不要重复注册。
2、单位管理员个人信息的邮箱
宜填写公司常用邮箱,避免因为单位管理人员的替换带来的不便。
3、单位名称
申报企业如实填写企业全名。如企业申报期间发生名称变更,企业可以提出名称变更申请,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以新名称填报并提交申报材料。企业名称务必准确且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上填报的名称以及纸质申报材料一致。
4、主管部门
企业填选企业所属地区的科技局,如属于苏州工作园区的企业,请选择苏州工作园区作为主管部门,而不应该选择苏州市科学技术局或者其他非辖区的科技主管部门。
如果主管部门发现提交企业的注册信息为非本辖区内的企业,请备注原因后将注册信息退回给企业。
5、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的单位分为万元和万美元,如企业的注册资本中两者均需用到,则填报时按照注册时汇率将万美元换算成万元计和叠加。
6、附件大小请用图片软件压缩到50K以内上传。
7、企业注册信息修改问题。一是企业提交注册,主管的地方科技部门尚未审核通过时,企业可在网上自行修改注册信息,包括:组织机构代码、邮箱、单位名称、主管部门、注册资本等内容;二是企业提交的注册信息由地方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企业不能自行修改注册信息,如需修改请与地方科技主管联系,并由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行文并将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省高企认定办公室核实后方能修改。
8、企业用户密码找回
(1)企业用户找回。企业用户如忘记注册密码,请点击登录页面“密码找回”按钮,输入组织机构代码证号与税务登记号确认,再输入法人身份证号确认后,即可重置密码。
(2)科技主管部门帮助重设密码。依企业申请,企业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可以在系统左侧系统维护——用户管理菜单里对企业的用户信息进行查询并可对用户密码进行修改。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填写
(一)基本信息
1、纳税人识别码与税务登记号
税务登记证号是各地市统一发放给纳税企业的税务申报号码, 纳税人识别号是全国统一编码的来区分纳税企业的,报税使用前者,后者与身份证类似。目前国税新证已统一为一个号码,地税仍为两个号码。
2、研发费用(万元)
企业填报的年度研发费用数据应与后面每一年的研发项目具体数据相对应,如前后填报的数据不相符合,则企业填报的信息无法提交。
3、技术领域(即领域A与B)
此处为企业界定自己的技术领域,领域A填到一级领域;领域B填到至少三级目录,领域补充主要填写《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第四级内容。
(二)中介机构
1、“近3年研发费用审计中介机构”中职工人数与注会人数栏直接填写数据,不需加单位。
2、研发费用审计中介机构与高品(服务)审计中介机构,可以为同一家中介机构,企业也可选择两家中介机构。
3、对于新申报的企业还要填写近3年的财务审计中介机构的情况。
(三) 知识产权情况
1、请如实按表单要求填写知识产权情况,系统将自动对所填知识产权进行有效性验证,对于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知识产权系统不予通过。(格式举例:专利,ZL201120417899.9;软件著作权,2013SR040780;集成电路布图设计,BS.11500348.7;植物新品种,CNA20060472.4)
2、正常情况下备注项不需要选择,如果填写完成后提示专利验证不通过,填报人员则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备注项里的7条备注内容之一(如:1、该专利已获得授权通知书,并已正常缴纳相关费用,但尚未拿到专利证书;2、该专利已获得专利证书,但国家知识产权网暂时查询不到授权信息;3、该专利为独占许可专利,但为当年度刚备案,目前国家知识产权网的法律状态暂未变更;4、该专利为独占许可专利,虽该独占许可专利获得授权通知书并已正常缴纳相关费用,但尚未拿到专利证书;5、该专利为转让专利,但为当年度刚转让专利,目前国家知识产权网的法律状态暂未变更;6、该专利为转让专利,虽该转让专利获得授权通知书并已正常缴纳相关费用,但尚未拿到专利证书;7、其他原因未验证通过),如果选择第7条,应在横线处填写备注原因。
(四)科技成果转化情况
在技术成果对应的栏目里填写数量,不需要加单位。没有对应数量的栏目则填写0,填报过程中,不得留下空白栏。
(五)研发项目情况
所有研发项目的研发费用,按照年度累加,应该相应的等于“基本信息”栏内研发费用填写的数据,否则系统不能提交填报的最终数据。
(六)产品(服务)情况
“产品(服务)情况”中2013 年销售收入(万元)栏只填写金额,不需要填写单位。“产品(服务)情况”内所有项 2013年销售收入累加,应该等于“基本信息”企业填报的2013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数据。
(七)材料提交
1、本系统填写的所有信息请务必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网所填信息一致。
2、企业填写完毕后,应仔细核对填报内容,核实无误后,提交到所属地区科技主管部门。
3、正式提交时,如系统提示企业填报有问题,则企业填报人员应根据提示尽快修改填报的信息和数据,确保前后数据勾稽后重新提交。
用户登陆说明
l、主管部门的用户名、密码和江苏省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用户名、密码一致。
2、若2013年已在江苏省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企业,可用江苏省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用户名、密码直接登录,不需重新注册。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登录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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