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股)。执法监察政策法规股。测绘确权登记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耕地保护用途管制股(国土空间规划股)。矿产资源地质勘查股。财务股。
(一)办公室(综合股)负责人:陈琢 联系方式:0772-5122442。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全局党建、组织人事、信息、信访、机要、统计、审计、安全保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纪律检查、年度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起草局重要文件文稿,综合协调自然资源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承担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工作。代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驻县行政审批局统一履行行政审批职能。负责自治区、市关于自然资源行政审批事项下放的承接工作。负责指导各乡镇做好自然资源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工作。
(二)执法监察政策法规股 负责人 廖星 联系方式:0772-5123914。
承担自然资源管理相关的综合性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以及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全局重大行政行为、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查,以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权责清单及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编制、调整及更新工作。查处重大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指导协调全县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负责全县汇总分析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重要信息和违法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监督、检查和指导局二层机构和各乡镇的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三)测绘确权登记股 负责人 何设师 联系方式:0772-5130074 。
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的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和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定期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专项调查,即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调查的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以及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等工作。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民用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测绘活动、质量,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实施县本级基础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等工作。
(四)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 负责人 曹意勤 联系方式:0772-5131098。
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开发利用标准、开发利用评价考核,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负责拟订编制实施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年度供应计划,公开交易供地方案,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考核等工作。负责统筹存量土地盘活和土地供后监管,组织清查和处置闲置土地等工作。
(五)耕地保护用途管制股(国土空间规划股)负责人 潘旭 联系方式:0772-5129737。
拟订并指导和监督全县实施耕地保护和设施农用地管理。指导和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城乡规划管理相关专项规划,即综合交通规划、市政管线综合规划、县内村庄规划。指导和监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临时使用土地审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等工作。负责全县耕地保护(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与林地、草地、湿地保护,统筹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占用和补划工作,坚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落实和监测评估。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生态保护补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各类建设用地报批材料的编制、审核及汇总等工作。负责全县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调整方案的审查、报批、成果备案、维护工作,统一管理全县规划设计单位资质和规划设计市场,全县市政工程、交通设施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核发及规划条件核实工作。
(六)矿产资源地质勘查股 负责人 姚海 联系方式:0772-5129045。
负责组织拟订和指导落实全县矿产资源开发规划,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采矿权审批登记,管理矿业权市场,地质勘查规划。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等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县本级审批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业权收益基准价。组织开展矿业遗迹保护。
(七)财务股 负责人 粟长宁 联系方式:0772-5136225。
负责县本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专项收入、非税收入征缴入库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部门预决算、国库集中支付及相关信息公开。参与有关政府采购管理、项目管理规章制度拟定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局机关及集中核算单位的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和财政财务事项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