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
南宁市统计局设13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电话:0771-5536628)
综合协调和管理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政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档案、财务以及基本建设、督查督办等工作;管理机关国有资产;办理有关行政事务。
2、统计执法监督局(电话:0771-5539600)
组织实施全市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受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依法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建立完善统计信用制度;指导监督市辖县(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起草有关统计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承办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
3、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电话:0771-5539381)
对全市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和综合分析,提出决策咨询建议;编辑综合性统计资料;整理并提供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开展专题和重要课题分析研究;承办统计新闻发布会;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县区和市直各单位绩效考核评估工作。
4、国民经济核算科(电话:0771-5539382)
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资产负债和资源环境核算工作,编制经济循环账户,开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和所有制经济增加值核算;对县(区)GDP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审核评估;开展宏观经济监测预警研究,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分析研究报告;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县域及乡镇经济发展评价工作。
5、工业统计科(电话:0771-5539396)
组织实施工业生产、财务、经营状况及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联网直报国家统计局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工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6、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电话:0771-5539602)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探、城市住宅和公用事业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投资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7、贸易外经统计科(电话:0771-5539332)
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进出口贸易、外商投资、旅游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贸易外经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8、农村统计科(电话:0771-5539606)
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统计、县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农业生产条件统计、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核算,承担组织实施国家部署的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农村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9、人口就业社会科技统计科(电话:0771-5532211)
承担组织实施国家部署的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组织实施人口和就业统计调查,城镇单位、私营单位劳动报酬统计调查,社会保障统计和群众安全感调查,科技统计调查以及妇女儿童监测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司法、环境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人口和就业、社会科技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10、城市社会经济调查统计科(电话:0771-5518665)
拟订全市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依法审批或备案市直属部门统计调查、县区统计局的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城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和有关专项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11、服务业调查统计科(电话:0771-5532804)
组织实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12、能源与资源环境评价统计科(电话:0771-5535367)
组织实施全市能源和资源循环利用情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开展对全市节能降耗和能源生产、供应、消费情况的监测评价;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能源与资源环境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13、人事科(电话0771-:5539335)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办协助各县区管理统计局领导班子的有关工作;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职工和系统统计干部的教育培训;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机关党组织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纪检监察工作。
二、下属单位
南宁市统计局下设2个事业单位:
1、数据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工作;承担全市全国普查及大型统计调查数据处理工作;负责全市统计数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安全及推广应用;承担全市统计信息网络系统管理维护工作。
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1号政府大楼1号楼7楼。
联系电话:电话:0771-5539363。
负责人:皇甫舒婷。
2、普查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全市全国性普查工作,管理、开发利用全市普查数据;承担全市基本单位经常性统计调查工作;承担单位名录库管理的具体工作;承担全市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参与其他统计调查工作。
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1号政府大楼1号楼7楼。
联系电话:电话:0771-5538067。
负责人:张智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