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商务局设1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联系电话:5531588)
负责文秘、会务、机要、档案、机关后勤等日常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对外宣传、保密、信访、安全保卫及综合治理;承担局电子政务及政府网站管理工作;指导计划生育工作。
(二)综合业务科(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5532325)
研究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和全市商务经济发展变化趋势,围绕对外开放、区域和次区域合作、内贸流通等商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负责编制全市商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年度和阶段性商务工作安排建议;承担商务综合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综合工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商务综合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综合工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机关依法行政等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材料及领导重要讲话稿等;组织和实施重点课题调研。
(三)市场秩序科(联系电话:5530440)
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和评估考核体系,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行动;牵头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的有关工作;推进商务诚信体系建设,促进信用销售和信用服务业发展,规范商业信用支付行为,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商务行政执法,开展执法检查和重大案件督办;推动各类无店铺销售规范发展;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和零售商、供应商建立公平的交易关系;承担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推动追溯体系建设,按职责分工管理药品流通并牵头综合工作。
(四)市场体系建设科 (联系电话:5539225 )
组织起草市场体系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和实施细则;拟订地方性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的规章和政策,研究提出引导区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负责商贸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引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建设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品体系建设、社区商业发展,规范大型商业项目和商业集聚区发展,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产销衔接;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按规定对报废汽车回收、老旧汽车更新进行监督管理。
(五)流通业发展科 (联系电话:5539239 / 5523806)
研究提出推动流通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流通标准化和流通行业科技进步,促进流通技术应用和现代化发展;推动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负责商业特许经营相关管理工作;推进商贸中小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发展;促进绿色流通业发展,推动再生资源体系建设和流通领域节能减排;负责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行业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督促全市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会展业促进与管理,规划、指导国内各类非商业性办展活动。
(六)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联系电话:5539819)
牵头组织开展市场运行监测和内贸行业统计,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和行业发展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生活必需品应急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负责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规范石油成品油流通,按照有关规定对石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和协调管理有关工作。
(七)物流科 (联系电话:5530319)
研究流通领域现代物流业发展方向,组织编制本市流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拟订本市发展流通领域现代物流业的政策、措施、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和推进商贸物流企业兼并重组,指导商贸企业与物流企业联动发展;协调、推进物流仓储、配送等重大项目建设工作。
(八)对外贸易科 (联系电话:5528930)
拟订全市对外贸易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治区下达我市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的申报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对外贸易运行状况,组织进出口预警,研究外贸运行和结构调整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措施建议;对外贸进出口的统计分析及信息发布;组织实施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助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工作;承担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促进工作;负责科技兴贸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
(九)加工服务贸易科(联系电话:5555981)
牵头拟订加工贸易、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拟订技术贸易政策和促进服务出口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技术进出口管理、服务贸易促进和服务贸易统计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指导、督促加工贸易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科 (联系电话:5538602)
拟订南宁市商贸领域信息化发展规划、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市场的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商务领域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则;建立完善南宁市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建设。
(十一)对外经济合作科(联系电话:5518951)
贯彻执行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指导、协调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贯彻执行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的管理政策,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负责外援项目和对外援助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工作;指导协调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和农业技术示范中心的有关工作。
(十二)口岸规划科 (联系电话:5530939)
拟订南宁口岸发展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检查南宁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及其配套工程的同步建设情况;提出南宁口岸设立、撤销、重新启用、恢复运行的意见;负责口岸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口岸运行的统计及口岸接待工作。
(十三)口岸管理科 (联系电话:5530950)
协调组织口岸的集疏运工作;监督口岸各单位执行和遵守国家涉外政策和纪律,会同有关部门对口岸重大涉外问题和严重违法违纪的情况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拟订河港、空港、陆运口岸的管理办法;负责南宁口岸“大通关”的组织协调工作;协调口岸各单位之间的工作。
(十四)财务科 (联系电话:5530323)
拟订自治区及南宁市安排的各项内外贸易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管理;统筹管理机关行政经费及各项业务专项经费等;编报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负责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监督和所属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十五)打击走私贩私综合治理科(联系电话:5532096)
负责全市打击走私贩私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制定全市走私贩私综合治理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打击走私贩私工作情况、分析预警走私贩私动态,指导县区和有关单位开展预防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县区和执法、缉私部门联合查处走私、购私、贩私安监;协调海关、检验检疫、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反走私贩私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承担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贩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六)人事科(联系电话:5539266)
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机关党组织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具体工作由人事科承担。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1号办公楼14楼
办公时间:上午:上班时间 8:00-12:00,下午:上班时间 15:00-18: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771-5531588 0771-5532320
负责人:韦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