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457-3321092
机构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化、新闻宣传和舆情监测等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办理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网络安全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管和知识产权等领域新闻发布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负责公众培训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工作,承办对外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承担有关对外合作协议性文件签署和执行工作。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
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对行政处罚案件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和本部门项目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法治教育和普法宣传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管理和知识产权深化改革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综合分析和市场环境评价。
承担机关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相关领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体系,指导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的党群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457-3322561
机构职责: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指导区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承担依法由本部门直接实施和审查上报的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并指导政务服务窗口工作。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协调工作。
依法对全区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监督,并依据委托开展调查。指导市场价格垄断执法和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管工作;指导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价格行为规范工作;指导推进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收费价格公示制度,负责商品价格标签备案管理工作。实施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督管理及禁止传销的制度措施。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
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及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
拟订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工作。依法负责有关专业市场规范管理工作。配合开展有关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
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健康消费,推动消费升级。引导、督促经营者落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网络。指导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12315市场监督管理咨询投诉举报的制度、措施、办法。指导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组织投诉举报平台信息建设及数据统计分析、管理使用工作。
组织实施对广告发布及其他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广告发布登记和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和监测工作。组织指导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质量综合股
联系电话:0457-3321267
机构职责:组织推进质量强区战略政策措施的实施,承担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提出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措施,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建立并实施全区产品质量诚信制度。拟订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措施,承担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监管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拟订全区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执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度。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和风险监控工作,指导和协调产业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承担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检定、校准、测试及授权、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组织实施国家认证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对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查处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
组织推进知识产权、商标品牌战略规划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区建设。负责实施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负责推动全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相关工作,研究分析和发布知识产权申请、授权、注册、登记等信息工作。
拟订标准化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立项、编号、发布和备案工作。承担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管理商标条码工作。
食品安全监管股
联系电话:0457-3321113
机构职责:拟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指导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国家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价。参与制定实施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排查风险隐患。拟订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
分析掌握全区生产领域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督管理和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承担食品添加剂、特殊膳食食品和其他食品生产许可工作。
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实施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食品经营许可及监督检查工作。指导食品摊贩、食杂店和现场制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绿色食品市场推广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承担协调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联系电话:0457-3321267
机构职责:
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
药品医疗器械股
联系电话:0457-3323133
机构职责:负责实施药品(中药饮片、民族药、中药材市场)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化妆品检查制度。负责药品零售、使用环节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管工作。负责开展药品、化妆品流通环节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通环节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品零售行政许可的相关工作。负责执业药师资格准入管理,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承担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拟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并依法处置。依法履行指导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备案工作。
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3323136
机构职责:组织开展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维护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经营秩序;组织开展各类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受理对产(商)品质量、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投诉;组织开展对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以及有关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承担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市场中的垄断、企业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违法广告、无照经营、合同欺诈、违法直销和传销等经济违法案件;参与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依法查处违反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依法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进行整治,依法查处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违法违规案件;依法查处商标、专利侵权行为。指导实施全区反不正当价格行为专项检查;依法查处价格垄断和不正当价格行为案件。协助参与上级主管部门交办、转办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