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司法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大兴安岭地区司法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1432024-09-27 15:59  95商服网
 政治处(办公室)
办公电话:0457-2122137

机构职责:政治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指导并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记功奖励、典型推荐工作。协助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办公室)负责本部门、本系统警务管理、警务督察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协调和督办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档案、保密、信访、维稳和科技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监督落实建设标准、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本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服装和警车等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普法与行政执法调研督察科(地委依法治区秘书科)

办公电话:0457-2751508
机构职责: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县(市、区)、地直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监督各县(市、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各县(市、区)、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决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订本系统中长期规划、研究本系统重大问题。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县(市、区)、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依法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按权限负责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证件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行署“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办公电话:0457-2751508;
机构职责:负责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普法责任制落实等相关职能。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科
办公电话:0457-2751519
机构职责:按权限承办规范性文件组织清理和审查工作;按权限承担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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