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民政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七台河市民政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3642024-09-10 10:30  95商服网

(一)办公室。

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督办、政务公开、信息、新闻宣传、安全、保密和信访等工作。组织开展政策理论和调查研究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指导、监督民政执法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投资计划。指导和监督中央及省市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民政统计管理和局机关及财务,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电话:0464-8293318)

(二)行政审批科(社会组织管理科)。

承担涉外、涉港、澳、台及华侨婚姻登记工作。宣传贯彻并组织实施国家、省婚姻的管理政策及服务规范。指导婚姻登记机关的有关工作。推进婚俗改革。负责全市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变更、注销审批;负责建立骨灰堂、殡仪服务站审批;负责办理其他便民服务事项。贯彻实施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政策、规章。按照管辖权限进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监督县(区)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县(区)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执法监督工作。承担中共七台河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具体工作,负责市民政局业务主管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电话:0464-8995175)

(三)社会救助科。

贯彻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认定等国家有关社会救助方面的法规和政策,落实保障标准。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开展社会救助对象普查调研,承担救助对象人数、标准、保障水平统计和资金需求预算,提出前瞻性建议。会同市财政部门分配、管理社会救助资金并监督使用情况。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拟定并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宣传贯彻并组织实施国家、省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管理政策及服务规范。指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的有关工作。协调跨区域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电话:0464-8293302)

(四)社会福利科。

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并落实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电话:0464-8293308)

指导全市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经营性公墓管理与审查报批工作。推进殡葬改革。宣传贯彻并组织实施国家、省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的管理政策及服务规范。指导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的有关工作。

(电话:0464-8239909)

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并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拟订并落实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服务及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电话:0464-8293313)

(五)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科)。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及规划,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出行政区域规划管理的建议。负责乡(镇)级及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和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乡(镇)级及以上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毗邻的县区级以下各级人民政府间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隐患排查及纠纷调处。承担全市地名管理工作。承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和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指导全市地名标志设置工作。

(电话:0464-8293312)

机关党委。

其办事机构与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其办事机构与办公室合署办公。

(电话:0464-8293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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