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让胡路区卫生健康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大庆市让胡路区卫生健康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3862024-08-15 09:14  95商服网
(一)综合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爱卫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事务管理。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史志编撰、政务公开、安全和信访等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监督管理。负责卫生健康信息统计并指导信息平台建立,完善卫生健康统计数据直报平台和数据中心建设。拟订卫生健康宣传、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卫生健康科学知识普及、信息发布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区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卫生健康的编制、人事管理。承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考试报名工作。负责医师资格认定管理,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系统管理干部相关培训。贯彻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指导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拟订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专项建设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资源配置。指导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组织协调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组织拟定全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协调落实国家、省、市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我区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组织开展老龄事业发展研究和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承担区老龄办的具体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部门预决算、财务、资产、基建投资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中央、省和市区级专项资金的分配及管理。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行政给付。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基层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状考核,指导并实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和绩效评估管理。负责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中婚前医学检查服务机构的执业许可审批。负责母婴保健服务人员中婚前医学检查人员的资格审核认定。拟定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流动人口生存状况的动态监测,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监督检查和信息系统日常管理,建立、指导、推动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研究提出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健全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政策,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计划生育专项信息统计、分析及专题(抽样)调查。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负责人口计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励,兑现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表彰。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负责爱国卫生工作的行政监督检查。
综合办:办公地点:社会服务中心楼813室、803室
办公电话:0459-6350561;0459-6352511
计生办:办公地点:社会服务中心楼811室、809室
办公电话:0459-6356067;0459-6356087
爱卫办:办公地点:社会服务中心楼818室
办公电话:0459-6359007
(二)医政办公室(药政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办公室)
承担医疗机构及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护理服务和采供血机构等事项管理及政策规范、标准的组织实施。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等医疗机构(100张床位以下)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校验和医院评审。负责西医、中医、护理等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考试、考核和培训。负责医疗美容项目的条件和能力的备案;负责执业医师定期考核、执业护士延续注册;负责医疗机构(二级以上除外)医师执业注册和变更注册,负责辖区医疗机构设置、执业登记、年度校验。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院前急救组织、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治。负责医疗纠纷处理和医疗机构合作共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和监督医疗卫生机构实施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负责医务人员使用基本药物培训,分析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产生的影响,提出应对建议。拟订卫生健康法制建设规划,拟订卫生健康政策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承担全区范围内证件许可监督审批、卫生健康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负责综合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和组织实施。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拟订全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管理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工作。承办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发生地为疫区的宣布。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政策、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措施,指导全区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导、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协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其他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措施。负责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记录备案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精神卫生、艾滋病、预防接种工作的表彰奖励。负责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
医政办一:办公地点:社会服务中心楼806室
办公电话:0459-6356006
医政办二:办公地点:社会服务中心楼808室
办公电话:0459-6356066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
联 系 人:周艳宏
联系电话:0459-6350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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