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郊区教育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佳木斯市郊区教育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1632024-08-01 22:45  95商服网

一、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1.负责局机关政务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机要、文书档案、保密工作;负责本局机关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接待工作和全区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组织协调法制教育、宣传和执法检查工作;承办教育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工作。

2.统筹管理全区教育系统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平安创建工作;负责区属公办学校、民办学校校园安全行政监督检查工作;牵头负责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件的处置工作;指导和管理学校校舍、食堂、住宿以及消防、体育和实验器材等的安保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各类学校建设和校园管理工作;检查指导各类学校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来信来访等案件管理工作。

3.贯彻幼儿教育工作,建立视导和评估制度;负责幼儿教师的培训和办好示范幼儿园工作。拟定本区民办教育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审核报批民办教育机构;监督管理民办教育办学机构依法办学;指导本区民办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民办教育机构进行考核。负责全区幼儿园登记注册工作;协助区纪检室对全区民办教育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工作。

4.负责全区教育技术装备的规划、规范、标准制定、协调、检查、验收及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化教育技术的建设、管理、使用等方面的指导工作;负责中小学信息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制定全区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及全市中小学校园网络建设规范,指导全区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工作,逐步实现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负责郊区教育网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建立健全教育系统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全区中小学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信息技术的研究、宣传、指导和推进工作,不断提高信息技术在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作用。

5.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工作的政策和法规,规范学校体、卫、艺工作的教育行为;检查和指导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工作;建立、健全学校体、卫、艺工作的检查、验收、评比、评估及竞赛制度,并组织实施;做好中小学《体育工作条例》、《卫生工作条例》的检查、验收和评比工作;督促检查学校体、卫、艺教育场地、设备、器材建设与配备;组织开展学校体育竞赛、艺术活动,提高学生体质、传染病的宣传与预防;组织指导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的师资队伍培训;举办好全区中小学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的各种竞赛活动,做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监测和国家数据库上报工作。

6.落实全区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发布教育督导报告。建立和完善督学和责任区、督学准入制和督导人员培训等制度。负责全区教育督导检查工作。承担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 0454-6045366)

(二)人事股

统筹规划全区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工作;指导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导、管理教育系统各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管理教育系统教师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评聘工作;指导教师参加资格认定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教育系统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优表彰和行政惩戒工作;负责管理教职工档案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职工录用、调配等工作;负责综合管理全区师资队伍继续教育和培训进修工作。负责教师职称晋级审核工作;负责初等以下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区教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拟订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测试和语言文字信息处理与应用研究工作。

(联系电话: 0454-6045366)

(三)财务审计

负责编制年度教育经费预、决算,监督检查各学校的各项经费收支及执行财经纪律情况;负责所属单位财产分配、使用、调拨;负责基建计划,项目施工和经费作用效果;负责校舍新建、改扩建及维修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事业的统一报表并编制统计资料。监督各学校的财务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审查年度决算并依据有关规定对违纪事项进行纠正和处罚;检查指导全区教育行政部门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统计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做好教育系统的有关统计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扶困助学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教育资产管理行政监督检查工作。

(联系电话: 0454-6045366)

(四)中小学教育管理股

综合管理普通中学的教学综合管理普通中学的教学工作,指导、推动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实施,保证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实施。检查指导学校学籍管理和教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普通中学的招生和毕业生工作。抓好普及小学教育和规划学区工作,指导全区小学教育教学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区属中小学初等教育管理工作;检查指导全区小学的德育工作、素质教育工作及小学的课改工作;负责特殊教育的视导工作。

(联系电话: 0454-6045366)

二、办公地点、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办公地址:佳木斯市郊区友谊路275号郊区第二行政中心4号楼3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早8点30分-晚5点。

联系电话: 0454-6045366

主要领导:牛洪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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