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综合协调、督察督办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联络接待和机关资源节约等事务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完善政务公开目录,更新网页,加强依法申请公开回复工作。
(负责人:杨敏,联系电话:0454-8222613)
(二)执法监督科。
组织实施对全市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预防和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受理、办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指导监督各县(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参与起草规范性文件工作,对其合法性审查把关。组织统计普法宣传。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各类清单的建立及流程再造工作。
(负责人:宋艳辉,联系电话:0454-8225116 )
(三)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市综合统计调查制度,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全市经济、社会、科技运行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和监测,提供咨询建议。编辑《佳木斯经济统计年鉴》等资料性书籍。承担新闻宣传工作。负责管理和对外发布统计信息数据。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系统宏观经济分析研究。组织协调和实施全市综合统计数据库的建立和上报,并对有关数据进行监测和评估。
(负责人:杨冬梅,联系电话:0454-8245987)
(四)国民经济核算科。
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和各县(市)区国内生产总值。组织开展投入产出调查。负责全市投入产出、资金流量(实物交易部分)、资产负债核算工作。编制经济循环账户,进行总供给与总需求的测算。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对各县(市)区社会经济发展责任指标的考核工作。
(负责人:冯喜春,联系电话:0454-8222643)
(五)工业能源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企业统计调查制度。综合整理和提供生产运行、经济效益、企业经营状况等统计数据。利用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工业景气状况进行监测。负责开展工业企业联网直报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工业统计分析。组织实施资源节约评价指标体系及其相关统计制度。拟订单位GDP能耗统计和监测体系并组织实施。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定期进行能耗统计分析和监测,指导和协调行业能源统计工作。
(负责人:孟巍,联系电话:0454-8223732、0454-8511029)
(六)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建筑业企业的统计调查制度。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探、居民住宅、公用事业等统计数据。对有关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负责人:谷庆伟,联系电话:0454-8225158)
(七)贸易外经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市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调查制度,开展流通领域的有关监测。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负责人:张晓晶,联系电话:0454-8224982)
(八)人口科技文化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全市社会、科技、文化、妇女儿童统计制度和调查方案。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负责人:廖欣,联系电话:0454-8222318)
(九)农村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市农村统计调查制度和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基本情况调查,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进行监测。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监督检查基层统计基础建设情况。
(负责人:贾微微,联系电话:0454-8222304)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全局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离退休干部工作。其办事机构与办公室合署办公。
(负责人:王娜,联系电话:0454-8667905)
二、佳木斯市统计局直属事业单位
佳木斯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
(副处级,负责人:于海波,联系电话:0454-8229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