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1.综合办公室
负责人:宋庆瑀
电 话:0453-7623623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督办、政务公开、史志编撰、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推进卫生健康服务、综合协调等工作。指导全市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工作。协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监督指导全市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医政)。网络安全。招商。食品安全。办公用房。公共机构耗能管理。
2.财务审计股
负责人:王琪
电 话:0453-7687155
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部门预决算、财务、资产、基建投资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建议。负责组织专家对大型医疗设备采购进行论证。
3.医政股
负责人:于洋
电 话:0453-7623628
贯彻实施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拟订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监督指导全市医疗机构评审评价,临床实验室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等工作。负责医疗纠纷综合管理。负责涉医有关的信访工作。负责对外医疗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拟定全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标准贯彻实施。拟订贯彻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负责平安医院建设工作。征兵工作。负责采供血、临床合理用血工作。协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监督指导全市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负责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及污水处理工作。检查指导全市医疗机构及乡镇卫生院、社区院内感染工作。负责全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检查督导工作。承担推进全市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
4.法规监督股(职业健康股)
负责人:刘守财
电 话:0453-7626181
拟订卫生健康法制建设规划,组织拟定地方性卫生健康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卫生健康违法案件。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5.行政审批股
负责人:杨秀丽
电 话:0453-7626181
负责个体医疗机构和一级民营医院的执业许可证的发放、注销和每年的校验工作。中西医师注册、变更、护士注册变更工作。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疗机构许可证的发放、注销。母婴保健执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托幼机构卫生许可证、放射线许可证、饮用水许可证的发放。(国家、省、市、县四级平台)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互联网+监管工作。信用监督和双公示工作。政务事项权责清单工作。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系统维护工作。营商环境。
6.基层卫生健康股(妇幼健康股)
负责人:台焱
电 话:0453-7834456
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评价工作。指导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参与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和医联体建设。落实国家妇幼卫生健康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指导和监管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母婴保健技术和免费避孕药具工作。
7.疾病预防控制股
负责人:李彧鑫
电 话:0453-7919456
拟订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控工作。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预防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市预防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组织、协调和指导食品安全事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国民营养计划实施工作。负责疾控有关的工作如精神卫生工作、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负责结核病防治管理工作。
8.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负责人:公萃
电 话:0453-7656503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生育相关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
办公地址:宁安市通江路67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53-7623623 0453-7627977
负责人 :靳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