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责,新利街道工委、新利街道办事处机关设置6个职能科(室)、10个村民委员会、1个社区
党群办公室(0451-53889107)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街道工委的决议、决定;
2、组织实施党建工作,做好党员发展和党员的思想教育、管理工作,负责社区的党组织建设工作;
3、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好辖区精神文明单位的上报审批和社区文明家庭、文明楼院的评选等工作;
4、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做好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对党员干部进行清正廉洁教育,查处违纪案件;
5、负责统战工作,做好台胞、侨胞工作,发挥他们的作用,为祖国统一做贡献;
6、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和科协工作,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及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做好扶贫帮困工作;
7、负责街道工委文件制发、文秘、印鉴和档案管理工作;
8、组织开展国防教育和兵役法规宣传工作,做好征兵各项初审工作;
9、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基层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创安”工作及三级以下单位安全防火工作;
10、负责辖区内的普法教育与宣传工作。
行政办公室(0451-53889104)
1、负责街道办事处的行政、事务性工作;
2、负责街道办事处的印鉴、文档、人事和离退人员的管理工作;
3、负责草拟街道办事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向上级部门报送各类文稿和信息工作;
4、负责街道办事处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5、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6、负责机关保密工作;
7、负责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工作;
8、负责辖区居民婚姻状况证明及其他证明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
1、负责指导居民委员会基层政权建设及居民调解工作;
2、负责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开展社区建设、社区教育工作;
3、负责民政事务工作,组织开展拥军优属、优抚、救济、救灾、捐赠、社会福利等工作;
4、负责最低生活保障、脱贫、解困工作;
5、负责殡葬改革和民族宗教工作及残疾证发放初审工作;
6、负责辖区内计划生育二胎指标初审、独生子女证的发放及其他计划生育工作;
7、负责老干部工作及关心下一代工作;
8、负责司法和民事调解工作;
9、监督、指导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
10、负责辖区居民卫生保健工作。
城区管理办公室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或授权,对辖区和社会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行政卫生、居民卫生和除“四害”工作的检查、监督、指导;
3、负责门前“三包”和清冰雪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环境保护、交通安全、物价监督、防汛及各种车辆的管理、登记工作;
5、参与新建居民区配套公共设施以及其它配套项目的初审验收工作,对规划要求建设未达标准的,有权拒绝验收并提请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纠正。
财政经济办公室
1、严格遵守国家税收和经济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全面落实经营机制改革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预算、决算制度,按有关规定和上级财政部门要求编制全年预算、决算和财务报表;
3、根据年度财政预算,组织财政收入,管理财政支出,做好预算收支平衡工作;
4、负责街道办事处各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办理财政专户,负责机关财务工作;
5、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协税护税,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6、依法对街道各项经济活动监督、检查,维护财经纪律,发挥街道一级财政作用;
7、负责编制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年度经济计划,定期提供街道经济发展情况的分析报告;
8、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引进人才、创办新企业、开发新产品的协调服务工作,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9、负责企业经济指标的统计汇兑工作,按期向上级有关部门报表,管理集体企业资产;
10、协调与企业的关系,为企业提供服务,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监督企业办理建帐监管业务,促进企事业单位加强经济核算,帮助企业提高管理水平。
综治维稳办公室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平安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组织实施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工作;
2、分析治安维稳形势,对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调处、稳控、报送预警信息,排查整治突出治安间题;整合综治维稳工作资源,加强恭层基础建设,组织协调综治成员及有关单位履行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3、组织开展安全防范和群防群治工作,落实“三防”排施和监管责任;
4、组织培训、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平安单位”、平安社区”、“平安村屯”、“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
5、检查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的综合治理工作,对工作成效明显的进行表彰奖励,总结推广他们的经验。
新利街道办事处下属事业单位有社区服务中心、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农村文化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是为农村、农民提供文化、广播和计划生育;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管理、集体财务和资产管理;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建设、农民生产收益测算分析;农业技术、农机、水利、水产、畜牧等方面向农村的农民提供服务。
村民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三、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四、尊重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五、举办和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六、组织实施本村的建设规划,兴修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指导村民建设住宅;
七、依法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本村的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
要求和提出建议;
八、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执行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议定;
九、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社区居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管理职责。在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组织社区成员进行自治管理,搞好社区的卫生、物业、计生、流动人口和治安管理,完成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议事委员会制定的社区管理目标。
二、服务职责。组织社区成员进行便民服务(包括网点服务、家政服务、保洁服务、治安服务、医疗服务等),开展以劳动就业为重点的社会事务性服务,为社区特殊群体提供社会福利性服务。
三、教育职责。组织引导社区成员开展法制教育、公德教育、青少年教育、职业培训等,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种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评选“文明家庭”、《文明市民》,形成具有社区特色的文化氛围,增强社区成员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四、监督职责。受社区议事委员会指派或社区成员委托,对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履行社区服务的职责进行监督,并将监督意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或投诉部门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