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451-88114435
1、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 、文秘信息,保密档案、督查考评、会议组织、财务管理、启勤保障等工作;
2、负责街道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等工作;
3、负责配合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相关工作;
4、负责统筹协调上级派驻机构开展执法和行政审批等相关工作;
5、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
6、做好政协相关工作;
7、负责街道财政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统计、村 (居) 财务监督管理、审计等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联系电话0451-88115195
1、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没、党代表联络服务等工作;
2、联系协调辖区内单位组织做好区域化党建工作,创新党建工作机制;
3、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4、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5、参与党的地方组织选举,指导下级党组织选举;
6、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工作;
7、负责辖区统战、武装、民族宗教工作;
8、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做好人大相关工作等;
9、负责其他党建相关工作。
三、城市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451-87169760
1、负责辖区内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维护,组织、指导辖区内居民小区的物业管理;
2、保障服务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协助做好土地征用、诉迁改造等工作;
3、参与新建居民区配套公共设施 (包括居民委员会用房 )以及其它配套项目的初审验收工作,对规划要求建设未达标准的,有权拒绝验收并提请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子以纠正;
4、负责门前“三包”的管理及清冰雪工作。
四、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451-88115036
1、负责指导基层自治工作;
2、负责计划生育、特困救助、住房保障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3、负责退役军人相关工作;
4、负责辖区内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消防安全、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相关工作。
五、党群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451-88115195
1、负责提供党务政策咨询服务;
2、承办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收缴党费和特殊党费;
3、接纳流动党员,组织其活动或帮助其落实相应党组织等有关党内业务;
4、传播党建理论知识;
5、提共党员活动场所;
6、提供党员志愿互助服务;
7、开展党代表联络工作: 开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服务工作;
8、负责其他党群服务相关工作。
六、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451-84010035
1、负责政务服务、社会保障、住房保障以及其他直接面向群众和单位提供政务服务受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2、协助街道整合调配服务资源,完善政务服务大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
3、为老年人和优抚对象提供社会福利服务;
4、负责为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贷款办理有关手续;
5、开发就业岗位,组织实施街道就业项目,充分利用街道优势兴办社区就业实体、开发社区居民生活服务、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后勤保障、社区公共管理的就业岗位以及保洁、绿化、保安、公共设施养护等公益性岗位;
6、负责对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中的大龄、再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援助工作和就业培训工作,动员组织辖区内未能继续升学的新成长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
7、组织开展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为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提供就业信息,组织创业项目培训,进行开业服务指导和政策与操作指导,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8、负责为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登记备案,代理有关劳动保障事务;
9、负责劳动就业的统计调查工作;
10、负责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11、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工作;
12、负责国有企业退休职工社会化服务工作,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相关查询服务;
13、负责协助医保经办机构提供医疗保险相关服务工作;
14、负责其他综合便民服务相关工作。
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联系电话0451-88115308
1、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维稳和综 治方针政策;
2、负责开展维稳和综治宣传,预防群体事件发生;
3、承接和协助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组织协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4、做好司法调解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建设,综合协调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工作,依托基本网格单元,开展各类服务工作;
6、负责其他社会治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八、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451-88115191
1、负责本区域内涉农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项目投资、招商引资等工作;
2、做好扶贫开发及扶贫产业项目服务等工作,发展街镇企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盘活现有资产资源,增加村集体经济财产性收入;
3、负责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相关工作,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保障工作;
4、负责各类经济组织发展的规划和组织实施;
5、负责做好经济发展中的各项管理和服务性工作;
6、负责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工作;
7、做好农村涉农新技术、新项目的推广工作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工作;
8、做好农田水利、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林业等相关工作;
9、指导农业生产,提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意见和措施;
10、负责其他乡村振兴发展服务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