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科:联系电话0451-88107191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督办、安全、保密、信访、综合协调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空间规划科:联系电话0451-88107566、88107268
负责组织编制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工作;拟订城乡规划政策;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工作;负责年度规划编制计划的制定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城市双修、城市设计、城市风貌和建筑风格、城市雕塑等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基础设施和市政设施规划管理工作;配合执法监察部门认定违反城乡规划的案件工作;负责基础测绘、测绘行业管理、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测量标志保护等工作。
(三)土地利用科:联系电话0451-88108335、88102218
负责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土资源管理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工作;负责松北区(哈尔滨新区)国土资源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改变用途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各类建设用地审核、组件、报批工作;负责组织集体土地征用、农用地转用的审核、组件、报批工作;负责承接省、市下放、委托事权的审批工作;配合执法监察部门认定全区违反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的案件工作及处置工作。
(四)资源管理科:联系电话0451-88107930、87173152、88107501
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松北区(哈尔滨新区)农村植树造林及森林、湿地、草原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工作;负责权限内永久及临时使用林地、湿地、草原的征用、占用的审批工作;指导全区森林、湿地、草原资源有偿使用并监督林地、湿地、草原开发利用工作;指导林业、草原新技术、新成果的开发、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省内一般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运输许可证核发工作;负责集体林木采伐审批工作;负责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及管理工作;负责宣传、指导森林防火工作;配合执法监察部门认定全区违反林业、草原、湿地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案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