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1、负责机关文书档案、机要保密工作。
2、负责协调、督办和办事处文字材料的起草、综合工作。
3、负责印鉴管理工作。
4、负责机关干部人事劳资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5、负责机关工作人员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办理工作。
6、负责民情询访工作。
7、负责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等信访工作。
8、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9、负责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报表及宣传工作。
10、负责办事处政务信息编报工作。
11、负责机关的安全保卫、后勤服务工作。
12、负责机关资产的管理工作。
13、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14、负责地区统计工作。
15、负责协税护税工作。
16、负责代征代收房产税工作。
17、社会固定资产任务的完成。
18、地区大项目建设的监控。
19、地区税源企业的监控。
联系电话:0451-86302404
二、党建办公室
1、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代表联络服务等工作;负责联系协调辖区内单位党组织做好区域化党建工作,创新党建工作机制;
3、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4、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5、参与党的地方组织选举,指导下级党组织选举;
6、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工作;
7、负责辖区统战、武装、民族宗教工作;
8、做好人大、政协相关工作等;
9、其他党建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451-86302402
三、城市管理办公室
1、负责自管辖区街路和居民庭院的市容、环境卫生、绿化及市政设施建设,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冬季道路清冰雪,落实门前“四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环境、包灯饰亮化)责任制;
2、按属地管理划分,负责协调生态环境局相关环保工作;
3、负责组织和监督对私建滥建、擅自设摊、占道以及破坏市政公共设施行为的查处和管理工作;
4、负责做好与供热、供水等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
5、负责辖区危房安全、督修工作、协助拆迁管理部门做好拆迁摸底、维稳听证、拆迁信访稳控工作;
6、负责每季度对本辖区范围内安全大检查,减少一般事故,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
7、负责同辖区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8、负责城管信息平台信访件的回复及督办;
9、负责居民垃圾清理费收缴工作;
10、负责居民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指导与具体实施;
10、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换届工作;
11、负责对辖区三沟一河巡视监督,及时反馈落实河道合围区域环境卫生及河道内水质问题;
12、按属地管理制,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九小企业及大型企事业单位宣传督导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情况;
13、办事处为市场开办单位,城管科负责检查督导市场摊区内安全,管理队伍、经营秩序、环境容貌、设施设备、摊位规范、经营时限、档案台账等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451-86321824、86321036(物业)、86364702(安全)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
1、负责民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低保边缘困难家庭、特困供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福利工作、残疾人两项补贴审定工作、临时救助的受理与审核确认、未成年人保护站的建立及开展相关活动;
2、负责高龄津贴的申请和发放工作、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申报与审核、慈善活动的组织开展;
3、负责地名、文体、慢性病、红十字、殡葬、社会组织登记工作;
4、负责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费、育儿补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的申请与发放工作、生育登记服务、生育情况证明开具、独生子女证办理工作;
5、负责社区工作者的管理、培训、年度考核,社区工作者“五险二金”缴纳和调转手续办理;
6、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7、居民小组长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451-86331009、86327584(低保)
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1、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政权安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综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执行党和国家维稳综治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政法委和街道党组织的工作部署;
2、指导、督促和支持政法单位派出机构依法行使职权,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整合民政、社保、信访等部门开展普法宣传,协同做好法制培训教育、法律援助、纠纷调解,预防群体事件、个人极端事件发生;
3、统筹、承接和协助相关基层力量,协调街道基层社会治理相关事项,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平安建设,推动网格化服务管理;
4、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街道社会稳定形势,组织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统筹社会风险防范化解,协调处置突发事件,推动落实反邪教、反恐怖、反渗透、反颠覆等工作;
5、督促和推动政法单位有效打击黑恶势力使违反犯罪得到根本遏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6、全面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和社会治安管控专项治理,治安突出问题及安全隐患有效控制,创建平安社会;
7、掌握、分析、研判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动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依法处置、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8、依托网格单元开展各类服务,开展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铁路护路联防、安全警示教育等工作;
9、加强对辖区重点群体、闲散青少年群体、吸毒人员、中国梦人员、重症精神障碍患者等服务和管控;
10、做好群众服务、排忧解难工作,负责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等信访工作。提升网上信访工作效能,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加大对困难信访群众的帮扶救助,引导其通过正规渠道反应诉求,切实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联系电话:0451-86303910
六、党群服务中心
1、负责党群服务中心各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落实,协调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按职责开展好工作,保证党群服务中心工作的正常运转和各项职能的发挥;
2、结合实际组织好社区劳动保障队伍的建设工作,不断加强劳动保障工作基础建设,更好地完善基层为人民服务的平台;
3、宣传劳动保障和促进再就业的各项政策,对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入户走访宣传,掌握本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建立跟踪卡和数据库;
4、负责搜集就业岗位信息,传递给下岗失业人员,有针对性的开展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实现再就业;
5、负责辖区内驻街单位的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用工信息调查工作,参与劳动监察的专项劳动执法检查活动;
6、负责本辖区退休人员的管理和养老金的指纹认证、城镇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工作;
7、负责对符合条件的保障房申请家庭进行系统录入,对系统中保障房家庭进行审核,处理保障房家庭补贴工作、保障房家庭退房事宜、保障房家庭类别转换、主申请人变更等事项,处理上级部门提出的审计要求,组织符合条件家庭进行选房、入户等工作;
8、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对妇联、残联、共青团、科协、老科协、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工作做出计划和工作总结,面向妇女、残疾人、青少年、老年人和全体社区成员,定期组织辖区的社区活动;
9、负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开展职工教育和培训、关心职工生活;
10、负责开展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国企退休工作,为社区的退役军人和国企人员进行服务。
联系电话:0451-86304396
七、司法所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非监禁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451-86321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