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0451-84522046)
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调整和督促检查;负责机关政务和各专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并组织实施;负责以部门名义下发文件的审核、制发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秘书实务、文书档案、公共关系、提案和议案办复、信访、保密、保卫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后勤工作;负责审计制度草案起草工作;负责审理审计业务事项;负责审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人事、工资、机构编制、奖惩、培训工作;负责机关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2.财政审计科(0451-84521704)
负责全局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方案;负责审计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负责汇总、起草区政府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区人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负责审计各乡镇人民政府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3.经济责任审计科(0451-84520754)
负责对区政府部门、乡镇领导干部和区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