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通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8392024-05-10 07:47  95商服网
一、机构设置
(一)综合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统计、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应急管理、安全保卫、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系统内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福利待遇、离退休老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系统内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岗位技能鉴定工作;负责系统内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及系统内的财务管理及审计工作;指导系统内各单位财务活动,并监督会计制度的实施;协助有关单位负责住建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编制财政收支预决算工作;监督年度投资计划和县城维护建设补助资金计划的实施;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资金管理工作。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综合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处罚等工作。
联系电话:0435-5224596
(二)党务办公室
负责全系统党的建设、党员教育和管理、发展党员、对党员和积极分子队伍进行整顿工作;负责局党组会议的组织筹备、起草重要文稿工作;负责全系统中层干部教育、管理、考核和选拔工作;负责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关注工作;负责共青团、妇女、工会工作;负责处理来信来访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及统战工作;负责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普法工作;负责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和行风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违规、违纪情况监督检查,负责查处违纪案件;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435-5225529
(三)城建管理科(公用事业管理科)
负责园林、市容环境治理、市政工程测量、城市雕塑、城市勘察、城建监察等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监督管理、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负责城区街路清除冰雪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内防汛工作。
指导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工作。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等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排水及内涝治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污水费和垃圾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及稽查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完善全县住房保障相关制度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廉租住房资金的使用和监督工作;做好廉租房的分配管理工作;负责租赁补贴发放工作;负责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其它保障性住房的筛选和申报工作。
实施住房制度改革,提高职工住房质量。负责房改方案和配套政策的实施、监督、审查工作;负责公有住房出售工作;负责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工作。
制定全县棚户区改造总体规划,编制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制定和完善全县棚户区改造相关规范性文件;筹措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协调项目单位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前期手续;负责回迁房建设、购买等工作;负责棚户区改造文件资料、项目资料的搜集和归档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编制全县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年度计划和长期规划;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审查、报批工作;负责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房屋修缮等工作;负责商品房销(预)售许可工作;负责房屋修缮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的审查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的审核和监管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核验工作;负责《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核发及执行情况的监管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共设施验收及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转让、建设、配套设施验收,审定并出具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指导县城物业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制定全县物业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对本县物业管理实行行业管理;对物业企业进行指导、监督,规范物业管理市场;对本县住房专用维修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督和检查。
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管理办法。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规和相关配套政策,依法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征收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联系电话:0435-5225216
(四)建工管理科(安全管理科)
负责全县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施工许可、招标投标、合同管理、工程决(结)算备案、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勘察设计市场、建筑工程类企业资质及建筑业执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计并报送全县建筑工程建材价格信息及造价指标;负责全县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工作行政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工作。
负责全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问题、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和安全生产从业人员考核管理工作。
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革新的法律、政策。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项目;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发展散装水泥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全县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落实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的有关规定,并实施监督检查。
负责可再生能源示范工程和县城老旧楼房“暖房子”工程的监督、协调、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大型公建能耗统计工作;负责新建建筑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并协调督促安装供热计量装置;负责对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管;负责新建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及绿色建筑的全面推广工作。
联系电话:5222128
(五)乡建管理科
负责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相关政策;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以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

联系电话:0435-5225536

二、通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机构简介
1、通化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 
     (一)实施住房制度改革,提高职工住房质量。
     (二)负责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实物配租分配审核工作、建立租赁补贴发放档案、廉租住房建设管理回购、转让工作,房改方案和配套政策的实施监督、审查、负责公有住房出售工作、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工作。 
联系方式:
负责人:王莉 
通讯地址:快大茂镇团结路626号 
邮政编码:134100
联系电话:0435-523890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1:30,13:30-16:30(夏令时);
8:30-11:30,14:00-17:00(冬令时) 
2、通化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提供管理保障
    (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
    (三)城市环境卫生监督
    (四)城市环境卫生行业管理
    (五)垃圾场日常管理与运营,生活垃圾处理与填埋。 
联系方式:
负责人:王剑峰 
通讯地址:通化县通滨街177号
邮政编码:134100
联系电话:0435-619212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1:30,13:30-16:30(夏令时);
8:30-11:30,14:00-17:00(冬令时) 
3、通化县城乡建设档案馆 
主要职责:
(一)负责编制本地城乡建设档案业务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负责全县范围内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三)查验收本地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
(四)负责收集和保管本行政区内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城建档案;
(五)负责对规划、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园林、环卫、市政、房地产管理、人防等单位编制竣工档案资料进行业务指导和业务管理;
(六)负责对收集的城建档案进行科学整理及数字化处理、声像档案的制作;
(七)负责地下管线工程及隐蔽工程等管理工作;
(八)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为城市规划建设提供技术咨询和管理服务;
(九)负责城建档案的统计、鉴定和销毁。
联系方式:
单位负责人:周淑霞 
通讯地址:吉林省通化县快大茂镇团结路626号 
邮政编码:134100 
联系电话:0435-5218755  0435-526698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1:30,13:30-16:30(夏令时);
8:30-11:30,14:00-17:00(冬令时) 
4、通化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
(一)楼盘表管理;
(二)新建商品房销售管理,包含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项目现售备案、购房资格审核与房源信息核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等;
(三)存量房转让管理,包含购房资格审核与房源信息核验、存量房转让合同网签、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等;房屋抵押管理;
(四)房屋租赁管理;房屋面积管理;
(五)房屋交易与产权档案管理;
(六)房屋安全管理;
(七)维修资金收取与使用;
(八)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
(九)产藉档案保管与查询等。
联系方式:
单位负责人:赵晖 
通讯地址:快大茂镇英才街796号 
邮政编码:134100 
联系电话:522327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1:30,13:30-16:30(夏令时);
8:30-11:30,14:00-17:00(冬令时) 
5、通化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县委、县政府对开展城市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
(二)维护城市秩序,履行城市管理领域相关职责;
受委托单位通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委托执法权限范围内以通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名义行使行政执法权。
联系方式:
单位负责人:杨明举 
通讯地址:通化县团结路广电大厦侧门 
邮政编码:134100 
联系电话:0435-523130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1:30,13:30-16:30(夏令时);
8:30-11:30,14:00-17:00(冬令时)   
6、通化县园林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
(一)城市园林绿地工程设计、建设及城市园林绿地的管理和维护、花卉树木病虫害防治、负责茂山公园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对占用园林绿地进行监督与管理。 
(二)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吉林省城市绿化条例》对城市绿化进行规划和建设、维护与管理。
联系方式:
单位负责人:邵国栋 
通讯地址:通化县通滨街177号 
邮政编码:134100 
联系电话:1335315003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1:30,13:30-16:30(夏令时);
8:30-11:30,14:00-17:00(冬令时) 
7、通化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
(一)实施对建设工程交易活动的管理和服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管理和指导建设工程交易活动;
(二)收集、发布建设工程项目及其有关的信息,为交易双方提供信息咨询等服务。
主要工作:项目登记管理和招投标管理。
联系方式:
单位负责人:薛树云
通讯地址:通化县快大茂镇团结路626号 
邮政编码:134100 
联系电话:0435-576000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1:30,13:30-16:30(夏令时);
8:30-11:30,14:00-17:00(冬令时) 
8、通化县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为正常的生产生活提供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及维护保障;
       (二)城市道路设施维护管理;城市给水排水设施维护管理;
     (三)市政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管理;城市街道照明设施维护管理;
     (四)街道霓虹灯广告设施管理、
联系方式:
单位负责人:徐立岩 
通讯地址:吉林省通化县北山街19号 
邮政编码:134100 
联系电话:0435-586516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1:30,13:30-16:30(夏令时);
8:30-11:30,14:00-17:00(冬令时) 
9、通化县建筑工程质量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对通化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对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监管。
联系方式:
单位负责人:王孝东 
通讯地址:通化县快大茂镇利民街155号 
邮政编码:134100 
联系电话:0435—619798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1:30,13:30-16:30(夏令时);
8:30-11:30,14:00-17:00(冬令时) 
10、通化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主要职责: 
(一)负责草拟通化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范性文件;草拟征收补偿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发布实施;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满30天后,拟定房屋征收决定报县政府审定后发布。 
(二)组织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结果。 
(三)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相关手续;与被征收户签订补偿协议。 
(四)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报请县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五)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六)协助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评估;征收补偿情况表、汇总表、协议书等文书材料的制作;办理征收补偿与产权调换签订协议工作;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收缴与注销、变更工作。 
(七)通知、公告、决定等文书的送达其他与补偿安置有关的事宜。
联系方式:
单位负责人:汪东 
通讯地址:通化县快大茂府东街666号 
邮政编码:134100 
联系电话:0435-523896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1:30,13:30-16:30(夏令时);
8:30-11:30,14:00-17:00(冬令时) 
11、通化县隆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职责:
(一)房屋公共部位及公共设施设备小修养护、修缮。
(二)楼区配套设施,房屋装潢装修。
(三)物业管理服务。
联系方式:
负责人:邵海波
通讯地址:通化县快大茂镇团结路北山街19号。
邮政编码:134100
联系电话:0435-577733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1:30,13:30-16:30(夏令时);
8:30-11:30,14:00-17:00(冬令时)
12、通化县洺宇自来水有限公司
主要职责:
(一)保障县城人民生产,生活用水与供水设施的安装与维护抢修。
(二)负责县城快大茂镇区居民,个体工商经营户、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水费及污染处理费收缴工作。
(三)查处各类窃水行为,维护良好供水秩序。
(四)合理调度供水压力,巡查供水管线。
(五)及时处理信访投诉。
(六)水质化验、检测。
(七)及时维修、维护供水管网,供水设施
联系方式:
负责人:孙大鹏
通讯地址:通化县快大茂文化街124号
邮政编码:134100
联系电话:0435-523539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1:30,13:30-16:30(夏令时);
8:30-11:30,14:00-17:00(冬令时) 
13、通化县供热管理处
    主要职责: 
   (一)宣传党和国家供热法规。宣传党和国家供热方针政策,落实国家和各地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供热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依法监督供热市场。
   (二)负责辖区内供热《经营许可证》审查、发放。
   (二)牵头制定本县相关规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规定,结合实际起草本县实施办法或相关规定。
   (四)主要监督企业实际供热能力,掌握煤炭储备情况,依据天气变化,随时为领导提供供热预警,向社会发布信息。
   (五)监管供热质量。监管供热起止时间,供热温度,为用户服务制度,上门服务人员,上门服务态度和效果。检查达标率、退费率。
   (六)解决供用热矛盾。兼顾热经营企业与热用户的利益相统一的原则。接待供用热双方关于供热职责、供热质量方面的投诉并及时协调解决。凡协调不了的,组织专家组论证并提出解决方案。在本县范围内为依法解决供用热纠纷提供技术鉴定参考。
   (七)关注网络信息平台,通过网络信息平台了解用户心声,解答用户意见,反馈供热信息。
    联系方式:
   负责人:任立新
   通讯地址:吉林省通化市通化县快大茂镇商业街4-2号
   邮政编码:134100
   联系电话:0435-576161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1:30,13:30-16:30(夏令时);
   8:30-11:30,14:00-17:00(冬令时) 

三、联系方式
负责人:张海东
通讯地址:通化县团结路626号
邮政编码:134100
联系电话:0435-522796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1:30,13:30-16:30(夏令时);
8:30-11:30,14:00-17:00(冬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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