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档案、保密、财务、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市场监管科技和信息化建设。
2、党群工作办公室(人事科)。
负责分局机关及所属机构党建工作。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
3、法制科(综合协调科)。
承担依法依规规范执法程序、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承担相关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合法性审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市场监管领域宣传工作。
4、行政审批办公室。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完善审批服务便利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5、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负责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辖区“12315”网络体系建设和投诉举报咨询的受理、处理及数据汇总分析、管理使用工作。开展辖区消费环境建设和消费环境评价工作。指导消费教育,引导健康消费,推动消费升级。指导辖区消费者协会工作。
6、市场监管一科。
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开展对经济合同、广告、生产要素、违法直销、传销、知识产权、价格及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等的监督检查,协助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运用,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指导辖区广告业发展。
7、市场监管二科。
负责辖区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计量、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管理以及标准化工作。负责推动辖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配合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现场审查和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落实国家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相关监督检查。依法监督管理团体标准制定和企业标准化工作。负责代码、条码监管工作。
8、市场监管三科。
负责辖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参与辖区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及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并开展相关监督检查。
9、市场监管四科。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环节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