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清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11312024-02-24 21:18  95商服网

    (一)综合办公室

职责: 负责机关政务、业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拟订工作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和扶贫工作,组织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协调调研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新闻宣传和舆情应对协调工作,承担人社系统扫黑除恶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出国(境)管理有关工作。负责上级党委、政府重大方针、重大政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情况的督促,负责上级领导重要指示的查办、督办及反馈,负责本单位统计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对所属单位督查考核工作进行指导,负责本单位营商环境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

电话:024-53023971

    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清河路21号县政府办公楼一楼

(二)机关事业保险股

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政策,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负责县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视同缴费年限认定、领取养老金条件审核和基本养老金调整,负责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政策相关工作。

电话:024-53023411

    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清河路21号县政府办公楼一楼

(三)企业保险股

职责: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政策,按权限组织实施企业职工退休资格认定,组织实施企业离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和办法,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工作。

电话:024-53026786

    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清河路21号县政府办公楼一楼

(四)劳动关系与仲裁股

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规范落实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对劳动用工备案工作进行监管,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制度,贯彻落实女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政策,协调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农民工有关工作决策和部署,督促检查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调解工作。

电话:024-53022575

    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清河路21号县政府办公楼一楼

(五)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职责:  组织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指导、协调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并指导监督执行,负责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协调核定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组织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政策并指导监督执行,负责县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方案审核和组织实施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人员交流工作。负责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管理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县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岗位设置、聘用管理、考核培训、奖励处分和申诉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县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岗位设置、核准备案、年度考核备案、奖励处分备案工作,受理县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申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承担市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政策的落实,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创新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机制,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科学化、岗位化、分类化相关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岗位聘任相关政策制订及指导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并组织实施,核准全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数额,负责县本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组织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

电话:024-53022080

    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清河路21号县政府办公楼一楼

(六)社会救助股

职责:负责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不含医疗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救助、取暖救助、困难大学新生入学救助等工作;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负责参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参与拟订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等相关办法;负责承担全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承担全县群众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承担县民政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包扶村工作。

电话:024-53075917

    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清河路21号县政府办公楼一楼

(七)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股

职责: 负责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有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福利机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养老机构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拟订老年人权益保护、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并指导落实;负责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管理工作。

电话:024-53079595

    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清河路21号县政府办公楼一楼

(八)基层政权和社会建设股

职责:负责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指导工作,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民政领域扫黑除恶工作。。

电话:024-53024054

    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清河路21号县政府办公楼一楼

(九)区划地名股

职责:负责拟订全县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行政村 (社区)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批报批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县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

电话:024-53024054

    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清河路21号县政府办公楼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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