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司法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绥中县司法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5342024-02-04 20:17  95商服网

1、办公室(政工室) 

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宣传教育、文化建设和队伍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和管理局机关的党务、工会、共青团及妇委会工作。负责相关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和督查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统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和协助办文工作。负责本系统政务服务管理、“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微信公众号等的维护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拟订本系统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政策,起草、审核本局综合性文稿。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对局下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的管理进行指导、监督;负责局机关财务、车辆管理、安全保卫、资产管理、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后勤保障和接待等行政事务;负责办理机关人员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业务工作。 

负责人:白亮 联系电话:0429-6181066 

2、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办公室 

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拟订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县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组织实施法治建设、依法行政考评工作。接受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县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监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创建、法治文化活动。负责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协助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做好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指导、监督、管理公证工作,承担全县法律援助事项办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工作。协调律师职业权益保障工作。检查监督律师依法执业情况。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监督管理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开展专项工作,指导全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本系统法学会工作。 

负责人:刘志爽 联系电话:0429-6167818 

3、社区矫正执法大队 

负责执行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上级社区矫正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监督、管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及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社区矫正对象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指导、管理对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指导、督促、检查基层司法所做好信息核查和反馈工作。负责落实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和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工作。指导开展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帮扶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工作。负责草拟和编制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文件,承办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负责人:高晓东 联系电话:0429-6122159 

4、合法性审查办公室 

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核及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组织开展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县本级相关重大行政决策的听证、实施后评估等工作。承办县政府转交相关文件的审查工作。 

负责人:王涛 联系电话:0429-6122905 

5、执法监督办公室 

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各部门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的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执法资格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工作,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制度和机制,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负责县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 

负责人:冯莉 联系电话:0429-6122433 

6、行政复议办公室 

负责受理向县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承办行政复议案件的调查取证等工作。起草、送达行政复议文书,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对有关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复议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的有关工作,负责行政复议案件的统计分析和行政复议决定备案等工作。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有关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负责人:柳茵 联系电话:0429-6151133 

7、行政应诉办公室(一) 

负责县政府行政应诉事务,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赔偿案件,组织、协调、参与全县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研究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中有关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代理县政府民事诉讼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负责人:彭冀宏 联系电话:0429-6121929 

8、行政应诉办公室(二) 

承办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法律顾问事务。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县政府重大合同、重要协议以及其他重要法律文书。指导县政府工作部门和镇政府的法律顾问工作。指导设在政府各部门的公职律师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日常工作,代理县政府民事诉讼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负责人:吕克营 联系电话:0429-612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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