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机关会务、信访、接待、后勤保障及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创建文明城市相关工作和重大突发事件协调处置及舆情处置等工作;负责财务会计、财政预算、公积金、社会保险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深化改革工作,组织指导精神文明、宣传教育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
联系方式:0429-5030050
办公地址:连山区渤海街道滨河路4号
(二)综合股。负责机关文电、信息、统计、保密、文书档案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包括对外网站稿件信息)、文字综合、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起草、综合性调研等工作;负责系统信息化管理工作;牵头负责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拟定市场监管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市场监督管理政策研究、重大课题选题规划、调研并形成成果。
联系方式:0429-503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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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事教育股。负责局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工资、考核、培训、外事、出国人员政审、因私证照管理以及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相关服务工作。承接绩效考核工作。
联系方式:0429-503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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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机关党委办公室。加强区市场监管局党的组织建设与管理,协助局党组开展政治教育以及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织开展局工青团妇及双拥、统战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建设工作;维护党章党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党内的学习和培训工作。
联系方式:0429-503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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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策法规范股。参与组织起草区政府有关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和听证工作;规范行政检查监督工作;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执法证件培训考核工作。
联系方式:0429-503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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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行政审批分局。承担区本级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涉及其他部门的联合审批事项;负责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区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证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拟订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编制全区统一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组织指导全区审批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管理;承担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络工作;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全局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引育壮大经营主体工作,服务辽宁三年振兴新突破;完成区局领导临时交给的工作任务。
联系方式:0429-503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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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平交易及价格监督管理股。拟订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督管理、禁止传销及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措施、办法;组织指导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违法直销、传销和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配合开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相关调查工作,指导我区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联系方式:0429-5030092
办公地址:连山区渤海街道滨河路4号
(八)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分析掌握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以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涉及食品行政审批的制度措施并组织指导实施;承担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大型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食堂,500㎡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和大型食品销售单位,食品生产企业涉及食品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及日常监管工作;负责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组织实施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工作;组织、监督、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连山区政府对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分析预测并编制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报告;推进食品安全工作基本标准和示范建设;承担区政府食品安全创建工作,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统计、食品安全宣传应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协调工作;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方式:0429-503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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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组织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及其法定标准;负责承接市局药械行政许可现场验收、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后的跟踪检查,组织辖区药械化妆品飞行检查,负责药械化妆品监管、统计、培训、宣传、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实施流通领域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工作,组织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监测和不良反应事件的风险评估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抽验及抽验后核查处置工作;负责流通使用环节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药品的监管工作,互联网药品交易的监管工作;负责药械经营企业、规模以上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工作。
联系方式:0429-503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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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标准计量监督管理股(质量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股)。拟订推进质量强区战略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质量提升活动措施。培育、推荐符合条件要求的企业,积极申报质量奖),推进区域品牌建设工作;负责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依职权承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项,依职权协助省级、市级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承担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度,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事项证后监管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拟订标准化发展战略、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地方标准 (含标准样品)的推荐等工作,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协调指导推荐工作。协助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重大违法行为。承担商品条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生产企业证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相关认证机构、检验检测机构、认证活动和检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认证、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并协助指导查处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检验检测资源共享工作。
联系方式:0429-503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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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企业和信用监管股。拟定市场主体信用监管的制度措施并组织指导实施;拟订规范管理商品交易市场秩序及有关服务的实施措施、办法并组织指导实施;承接环保督察工作;组织指导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行为;组织指导开展散煤专项整治、冥币纸钱、三禁专项整治、“双减”专项行动等;负责全区互联网+监管的相关工作。
联系方式:0429-503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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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拟订特种设备安全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检验检测单位其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指导移交相关特种设备违法案件线索。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负责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的行政告知工作。
联系方式:0429-5030019
办公地址:连山区渤海街道滨河路4号
(十三)知识产权保护股(网络交易监管股)。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知识产权工作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区知识产权涉外工作,负责知识产权对外联络与合作交流,组织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组织指导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拟订规范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实施措施、办法并组织指导实施,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拟订有关广告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检查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联系方式:0429-503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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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督查股。负责区局党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督办督查落实,负责区局重要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督查落实,负责其它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负责区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配合派驻纪检组开展纪律检查工作。
联系方式:0429-503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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