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服务窗口及服务流程
办公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青城街108号
邮政编码:110101
负责人:于瑾锋
联系方式:024-89523039
服务事项及服务流程:
一、人口计生窗口
负责人:腾跃 办公电话:024-89525889
(一)生育登记单办理
一孩生育单办理提供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结婚证
2、居民身份证、
3、居民户口薄
4、个人婚育情况承诺书
二孩多孩生育单办理提供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
2、居民身份证
3、居民户口薄
4、独生子女证明
5、个人婚育情况承诺书
6、一孩生育登记单和一孩出生证书等(多孩办理还需要提供二孩生育登记单和二孩出生证书)
(二)补办光荣证办理
光荣证办理提供以下材料:
1、审批表或光荣证
2、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
3、一家三口身份证原件
4、一家三口户口薄原件、
5、一孩生育单和出生证明
6、夫妻双方各填写一份承诺书
二、农村低保窗口
负责人:谭立宁 办公电话:024-89523039
1、初次申领
村(社区)受理→村(社区)进行入户调查核实→街道根据村(社区)提供材料在沈阳市民政服务管理平台对该户进行家庭经济核对→街道根据系统返回的核对报告和村(社区)入户调查情况判定该户是否符合低保标准并协助申请人填写申请材料→符合标准的低保户街道负责录入沈阳市民政服务管理平台并提交区民政局→村(社区)公示→区民政审批并出据低保证→街道每月提报一卡通为低保户进行当月低保金发放→每年街道对在保低保户进行低保调标及低保证年审。
2、低保证迁移
申请人提供材料,村(社区)集齐材料送至街道→符合标准的低保户由街道负责在沈阳市民政服务管理平台办理迁入和迁出。
3、低保证注销
家属提供死亡证明,街道在沈阳市民政服务管理平台系统中注销,并把相关材料报送区民政局。
三、优抚老龄窗口
负责人:蒋佳彤 办公电话:024-89525889
受理业务:办理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补贴、地址门牌号、退役军人优抚等业务。
1需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政策告知承诺书、农村信用社银行卡;路径:申请人自备
窗口办:公共服务科--优抚老龄窗口
办理时限:及时办理
2高龄补贴-需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农村信用社银行卡;路径:申请人自备
窗口办:公共服务科--优抚老龄窗口
办理时限:及时办理
3地址门牌号办理-需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村里开具的地址门牌号证明
窗口办:公共服务科--优抚老龄窗口
办理时限:及时办理
4退役军人优抚:办理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补助等业务
窗口办:公共服务科--优抚老龄窗口
办理时限:及时办理
四、劳动就业窗口
负责人:张文华 办公电话:024-89525889
1.失业登记:失业人员申请服务→填写失业登记表→指导线上办理或录入舒心就业服务平台。
2.就业创业证办理:自然人申请服务→自然人提供个人信息→指导线上办理或录入舒心就业服务平台。
3. 申请办理个人求职登记与职业介绍系统录入—企业招聘、个人求职。
(1)个人求职:持身份证申请服务→登记个人求职信息→依据求职人员基本情况提供适合的就业岗位,提供人岗对接服务→指导线上办理或将相关信息录入舒心就业服务平台。
(2)企业招聘:招聘单位持委托证明、经办人身份证申请服务→核查招聘单位资质→登记招聘信息并对招聘信息进行核验→依据招聘单位相关情况提供人岗对接服务→指导线上办理或将相关信息录入舒心就业服务平台。
4.就业创业证年审:自然人申请服务→就业失业状态核实更新→完成年审。
五、残联窗口
负责人:董鸿丰 办公电话:024-89523039
(一)残疾人证:
1、初次申领、残疾证升级
社区受理→街道办理,录入沈阳市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医院评残→社区公示→区残联办理,录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管理信息系统,审批后出证。
2、多重残疾证
①初次申领多重:初次申领多重与初次申领办证手续和程序一样,照片需要多2张;
②已有残疾证,申领多重:有残疾证申领多重的与办理升级的手续和程序一样,升级的是在原来的残疾类别上进行残疾评定,而多重是更换残疾类别进行残疾评定,需要上交原有残疾证。
3、残疾证更改信息
①更改联系人:持智力、精神残疾和未满16周岁的残疾证,可更改联系人,其他类别有行为能力无监护人。按照《民法总则》里监护人顺序规定更改。
②信息错误:可持正确的有效证件,立即更改。
4、残疾人证迁移
①迁出:残疾人本人或家属提供最新的户籍证明及残疾证,到区残联办理残疾证的相关档案,区残联封存好档案,由残疾人本人或家属带残疾证档案到户籍残联办理迁出。
②迁入:残疾人本人或者家属携带残疾证相关档案,并提供最新户籍地社区的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4张2村白底照片,到区残联办理迁入。
5、残疾人证残损换新、补残疾证
①残损换新:提供破损的残疾证及一张白底2寸照片,街道到区残联出证后发放
②补残疾证:提供一张白底2寸照片,街道到区残联出证后发放
6、残疾人证注销
提供死亡证明,街道在中残联系统中注销。
(二)一级残救助:
残疾人到所在社区申请→街道受理→街道上报区残联→区残联审核后报到市残联→市残联审批合格后由区财政通过信用社打卡支付。
(三)辅具发放:
社区申请→街道适配评估→街道公示→社区提供服务(发放)→跟踪回访→数据录入中残联系统和沈阳市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
(四)残疾儿童少年和大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助学金:
残疾人到所在社区提出申请→街道受理后上报区残联→区残联审核后上报市残联审批→市残联审批合格后有区残联通过银行打卡支付。
六、临时救助窗口
负责人:刘艳秋 办公电话:024-89523039
受理业务:
1.临时救助:急难型:因灾害,急难情况,临时生活陷入困境;支出型:必须有支出凭证
2 要件:身份证,户口本,支出或急难凭证,申请人自备
3.窗口办:公共服务科—民政窗口
4.办理时限: 急难型:5-10工作日;支出型:民主评议会后公示3天;及时办理、提交材料、等待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