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年检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对民办高校实行年检制度,本行政区域内依法许可设立,且上年度年检合格的民办学校应在年底前完成年检。
1 需提供要件
①年度学校自查报告(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财务审计报告(资料来源:申请人)
③办学许可证副本(资料来源:申请人)
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3 楼16 号窗口
②网上办:辽宁政务服务网https://center.lnzwfw.gov.cn/api/web/matter/getContent?id=5b8b858d-e261-4140-96b5-657ae1bccdd1
3 办理时限:10 个工作日(自检在20 个工作日完成,不包含在承诺时限内)
4 温馨提示:为避免因材料不规范或缺失造成往返奔波,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确需到窗口办理,
可提前拨打咨询电话024-83988612。投诉电话:024-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