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高塘岛乡人民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象山县高塘岛乡人民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6912023-11-26 20:05  95商服网
综合信息指挥室
机构负责人:朱御峰
机构职能:负责“基层治理四平台”统筹协调、督查考评、分析研判、应急指挥等工作。负责基层治理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分流交办、调度指挥、反馈督办、绩效评估以及大数据分析等工作。负责协调处置、反馈县社会治理中心分流交办的事项。负责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管理保障。牵头网格化管理工作。
负责统筹、协调、指挥、监督各执法主体开展执法和综合整治活动,负责县级职能部门下沉机构的统筹协调、考核督办工作。协同做好综合信息指挥有关工作。

联系方式:0574-65040034

党建综合办公室
机构负责人:王潇
机构职能
协助镇乡(街道)党(工)委领导本辖区的工作。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区域化党建,推进镇乡(街道)村(社区)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
负责机关重要事项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重要文件的起草、审核和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档案、外事、信息、政务公开、督查考评等工作。统筹负责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建议提案办理。负责老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联系人大、政协工作。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对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下沉人员的属地管理相关工作。
负责党内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处理基层党组织、党员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信访和举报等。
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做好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对外宣传工作。负责统一战线工作,做好民族和宗教事务管理工作。
负责人民武装、国防教育、兵役登记、征兵人防、退役军人服务、双拥优抚等相关工作。
负责工、青、妇等群团相关工作。
负责组织开展各类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配合统计部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做好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工作,组织开展统计教育培训。
履行财政预算管理、资金监督以及对村(社区)财务指导监督,负责镇乡(街道)所属国有资产监管。做好相关财务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具体工作。
联系方式:0574-65040327
发展服务办公室
机构负责人:林亮
机构职能: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辖区相关经济发展规划、计划。负责产业发展引导、统筹业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负责辖区营商环境建设,协调落实对辖区内企业的管理、指导、服务工作,维护企业正当权益,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联系指导商会、行业协会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负责乡村旅游项目的招商、建设、管理等指导服务工作。负责乡村旅游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指导和乡村旅游规划、策划的编制指导。负责乡村旅游宣传促销、投诉处理、创建工作,以及乡村旅游资源项目库、乡村旅游休闲产品目录的建立、更新及对外推荐。负责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管理等工作。
联系方式:0574-65042995
平安法治办公室(挂应急消防管理所牌子,高塘司法所与其合署办公)
机构负责人:王潇(兼)
机构职能:综合协调辖区内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维护辖区安全稳定。按规定做好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邪教、公共安全和各类突发性群体事件的防范处置工作。指导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的内保工作。负责落实国家安全相关工作。负责信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相关工作。配合做好社区禁毒及其防范工作。
统筹承担司法行政相关工作,负责法治政府建设。负责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负责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报告重大安全隐患,协调监督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消除隐患、处理事故。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应对、防灾及救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负责消防安全相关工作。
联系方式:0574-65040327

社会事务办公室(挂文化站牌子)
机构负责人:陈宇
机构职能:负责辖区义务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等教育工作。负责实施卫生防疫、妇幼保健等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做好计划生育、红十字会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负责救灾救济、社会福利、殡葬管理、移民、老龄、慈善、残联等工作。负责就业创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关系调整等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辖区内文化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管理体育事业,组织群众性文体活动。
负责管理、组织、协调本级政务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和考核管理。按权限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工作。
联系方式:0574-65042962

乡村振兴办公室
机构负责人:徐挺
机构职能: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相关工作。负责推进农业服务、水利水务管理、节约用水、河湖管理保护、农机等相关工作。负责村(居)“三资”管理,做好对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资产管理的监督、指导服务和权益维护等工作。负责基本农田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负责农村综合统计工作、农业项目管理。指导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指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济发展工作,指导、监督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行业协会工作。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及气象灾害防御等工作。
协助镇乡(街道)加强对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协助做好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行业管理、防灾减灾等工作。
负责辖区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社区居委会开展各项活动,负责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的组建、撤销和规模调整并上报县政府审批。负责指导社区居委会做好组织建设,依法进行换届选举,实行民主自治。负责辖区社区工作者队伍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培育、扶持辖区社会组织。负责对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活动进行协助、指导和监督。负责业主委员会备案,协调处理纠纷。强化对辖区物业服务企业、物业项目的监督管理。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发展志愿者队伍参与社会治理,实现资源共享,提供多元社区服务。承担辖区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工作,规范、完善辖区便民商业服务。
联系方式:0574-6504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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