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负责人 吴威
机构职能:协助镇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镇机关各部门、下属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调研、政务监督;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保密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督查考核工作; 负责草拟综合性报告,审核以镇党委、政府名义发布的政策性文件;负责基层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协助做好党的组织、纪检、宣传、统战、武装和工、青、妇、残等群团工作;做好镇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和科协工作;综合协调应急工作;做好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对机关各部门、下属企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和村级集体经济活动的审计工作;协调处理行政执法权和行政 审批权相关事宜。
公开电话 0574-88859029
发展服务办公室(挂生态环境办公室、人才工作办公室、统计办公室牌子)
机构负责人 殷昙洁
机构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工贸经济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编制和执行本镇二、三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企业节能降耗、 产品质量等方面工作;抓好工业功能区的建设和管理;培育完善市场体系,大力发展第三产业;负责企业科技、人才工作,指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人才引进、培养工作;负责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经济和社会统计工作;联系、指导本镇商会、科技和行业协会工作。
公开电话 0574-88859065
农业办公室(挂河道管理办公室牌子)
机构负责人 仇文辉
机构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编制和执行本镇农业、农经工作规划;检查、指导镇农经和村(居)级“三资”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农民减负,组织开展农业开发工作;负责推广先进农业生产技术和农业机械,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做好农业产业化的规划、引导和服务工作,大力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市场化发展;抓好新农村建设工作;负责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农业项目的管理工作;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整理工作;做好农业道路规划、建设工作;做好防台、防汛、森林防火、抢险救灾、动植物疾病防控工作;指导、监督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行业协会工作;负责农村综合统计工作;指导农业科技创新工作;配合区农林局做好森林公安工作。
公开电话 0574-88859052
武装民政办公室
机构负责人 仇文辉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民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根据县、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本乡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办理本乡救灾具体业务工作,及时查灾、核灾、报灾,管理并发放救灾款物,妥善安排灾民生活,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做好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本乡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对象的调查核实、上报审批和资金发放工作。
四、承担本乡老年人、孤儿、五保户、“三无”人员、孤老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和遗弃儿童的保护工作,负责乡福利院建设管理有关工作。
五、负责本乡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的'具体业务工作。做好残疾军人、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部分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的数据更新工作,并落实上述对象的抚恤补助和义务兵家庭优待。
六、协助县(市、区)民政局做好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和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和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工作。
七、指导村(居)委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抓好城乡社区建设。
八、负责本辖区内未在县(市、区)实行集中登记的婚姻登记工作。
九、负责本乡殡葬改革管理相关工作。
十、协助做好行政区域界线及界桩的维护和管理,调处边界纠纷,承办本乡地名命名、变更的报批和村户牌设置工作。
十一、做好民政上访对象的接待、调查和处理工作,维护辖区民政工作对象稳定。
十二、办理乡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开电话 0574-88875193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机构负责人 竺景亚
机构职能: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民政和科教文卫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民政和科教文卫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抓好九年制义务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等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农村公共卫生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各类疫病的发生和蔓延;负责农村坏境卫生管理和环境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健康有益的科普、文化、体育活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口发展规划和计划生育目标;负责做好生殖健康服务工作;协调做好人口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促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控制人口增长,改善人口性别比例,提高人口整体素质;抓好社区、村(居)建设管理和服务;负责做好农民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救灾救济、扶残i助残、五保供养、拥军、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殡葬改革等工作;协助做好收养登记和地名等工作。
公开电话 0574-88859049
村镇建设办公室(挂新农衬建设办公室、拆迁办公室牌子)
机构负责人 周吉娜
机构职能: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村镇建设、房地产、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乱占滥用耕地和违章建筑等;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征收(征用)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等;搞好城镇绿化管理、美化绿化亮化等工作;做好市政公用管理工作;做好城镇、村庄建设、交通路网建设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工作;搞好城镇建设和开发管理工作;负责全镇农村两房改造工作;负责拆迁、补偿、安置等方案的制订和实施;组织做好动迁工作。
公开电话 0574-88859040
综合治理办公室(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牌子)
机构负责人 蒋耀明
机构职能:贯彻上级综治委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和组织实施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等;综合协调平安镇建设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来电来访工作;做好打击、处理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的有关工作;负责治保调解队伍和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协调社会治安基础防范工作;协助管理本镇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负责协调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本镇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的内保工作;做好禁毒工作;归口管理和负责实施信访工作。区司法局派出司法所与综合治理办公室集中办公。主要抓好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调解处理各类民间纠纷;做好法律援助申请的受理和初审;做好社区矫正和“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公开电话 0574-88869096
综合信息指挥室
机构负责人 林菁菁
机构职能:依托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工作平台,通过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负责辖区内社会治理和网格事项的信息汇总、综合研判、流转督办、绩效评估等工作;负责协调处置、反馈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平台分流交办的事项。形成服务联办、事务联管、执法联动、问题联处、绩效联考的工作闭环,构建集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及党群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体系和行政执法协调指挥机制。
公开电话 0574-88875109
财政财务办公室
机构负责人 蒋盈
机构职能:贯彻上级有关财政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务制度;负责组织和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镇年度财政预算决算,规范非税收入资金管理;负责对镇国有公司的监管,负责镇债务管理,编制债务年度收支和置换计划,严格控制债务规模和成本;负责镇管理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管理,确保镇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负责镇会计核算中心工作,督促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负责监督镇所属各单位和村级财务活动,检查财税政策、法令和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制定并实施各类产业鼓励发展政策;管理金库,负责管理财政资金收纳、划分、留解和库款划拨等工作。
公开电话 0574-88859070
资源配置和综合(政务)服务中心(挂名山建设管委会资源配置和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溪口分中心、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溪口分中心、区不动产服务中心溪口分中心、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所、退役士兵服务站牌子)
机构负责人 王伟君
机构职能:受相关部门依法交办、委托,行使本镇的行政审批服务;组织本镇的相关部门和机构统一进入本级综合(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提供行政服务和民 生服务;制定和实施本级综合(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各办事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开展工作提供服务;对办事窗口和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会同有关部门受理并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办事窗口及工作人员的评议、投诉;承担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职能;履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等工作;指导联系农业农村工作,负责农业(含林业、渔业、农机、畜牧兽医)新技术的引进、斌验、示范和推广及农业资源管理、公共信息服务和农民公共培训教育等服务;负责企业人才智力引进、技术改造、发展策划、科技信息等服务;协助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与防御、信号传播、灾情调查与上报、防雷安全等工作;负责承担优抚优待、殡葬管理、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方面服务。
公开电话 0574-88873991
行政执法中心(挂应急管理所牌子)
机构负责人 江豪挺
机构职能:为溪口镇依法行使行政执法、受委托执法和协调开展联合执法工作的综合性协调办事机构。各部门派驻溪口镇的执法队伍进驻行政执法中心,实行集中办公,统一管理。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溪口中队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名义,依法统一行使辖区内相关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以属地管理为主,业务工作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指导。行政执法中心组织、指挥、协调、监督、考核评价各部门派驻溪口镇执法队伍的执法活动,实行常态化联合执法,并建立相应的配合协作机制;应急管理所负责本镇区域内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宣传贯彻安全生产、职业卫生、食品安全的法规、政策、文件和会议精神;负责安全生产、职业卫生、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职业卫生、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职业卫生、食品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督促检查工作;受委托开展安全生产、职业卫生、食品安全执法,查处或纠正安全生产、职业卫生、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负责做好镇安委会、食安会、消委会日常工作;完成区安委办、区食安会和镇交办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公开电话 0574-88860180、0574-88869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