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澄迈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以下简称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与县委宣传部合署办公,列入县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机构个数,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旅游、文化、广电、体...
机构信息
地区: 海南 > 澄迈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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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
电话: 0898-67611375
地址: 澄迈县金江镇文化北路3号
详细介绍
澄迈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以下简称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与县委宣传部合署办公,列入县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机构个数,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旅游、文化、广电、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政策措施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部署。

(二)研究拟订全县旅游、文化、广电、体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起草旅游、文化、广电、体育领域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推进旅游、文化、广电和体育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三)统筹规划全县旅游、文化、广电、体育事业和产业发展,推进旅游、文化和体育融合发展。组织实施旅游和文化资源调查、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推进旅游、文化、广电、体育人才队伍建设。

(四)推进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负责促进全县旅游、文化、广电、体育产业的对外交流合作及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及营销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全域旅游建设。

(五)指导组织实施全县重点旅游、文化、广电、体育公共设施建设。

(六)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全县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

(七)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八)指导、推进旅游、文化、广电、体育科技创新发展,负责旅游、文化、广电、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九)推进旅游、文化、广电、体育市场规范发展,依法规范和监督管理旅游、文化、广电、体育市场。推进旅游、文化、广电、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十)负责组织举办全县性的重大旅游、文体活动,指导组织参加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及竞技体育赛事,开展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十一)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文物管理工作。

(十三)做好全县旅游、文化、广电、体育市场政策指导、标准制定、行业监管工作,对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进行指导。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财务管理、教育培训、后勤管理、资产管理和信访等工作;协调做好党建、意识形态、纪检监察、工青妇等工作;协调做好人大、政协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

(二)旅游发展和推广室。统筹推进全域旅游工作;负责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指导实施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组织协调指导旅游景区、乡村旅游、旅游厕所、旅游标识牌的建设;指导推动全县旅游商品、红色旅游的发展;指导旅游资源保护;负责制定全县旅游、度假区、旅游景区、风情小镇、乡村旅游、旅游新业态规划的编制;负责全县旅游的宣传促销、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工作;指导推进旅游扶贫工作。制定旅游市场开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市场信息综合分析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旅游活动;负责节庆活动品牌的打造提升工作。负责对接“多规合一”工作,参与行业规划的论证工作;负责制定全县全域旅游、专项旅游规划并督促实施;指导旅游资源保护。

(三)公共文化和艺术室。拟订全县群众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管理和组织群众文化活动;指导协调和组织民间文化艺术和老年人、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工作;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古籍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图书馆、文化馆(站)、村文化活动室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我县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拟订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实施艺术创作;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文艺作品和具有地方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指导协调和组织重大艺术活动;指导实施艺术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协调全县性的艺术展览、展演和重大文艺活动;协助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全县区域内的艺术考级工作。

(四)文物和广电室。拟订全县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工作,监管文物安全;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考古工作,组织、协调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承担确定全县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工作;指导、推进和完善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全县文物业务工作和指导博物馆工作;负责国有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指导实施民间文物抢救、征集工作,开展文物对外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文物出入境工作。拟订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宣传和节目播出;监督管理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网络安全;指导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和移动电视业务管理;指导协调重大广播电视活动;负责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及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落地接收管理;负责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和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电影放映工作。

(五)体育和产业发展室。拟订全县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建立和完善健身服务体系;指导群众体育组织和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协调推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实施各类体育锻炼标准,协助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组织参加、举办各类体育赛事活动;负责体育领域科研成果的推广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的建设工作和竞技体育高水平后备人才培养工作;指导体育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和训练基地发展工作;参与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组织旅游和文化资源普查,组织实施全县旅游、文化、体育产业发展计划;指导促进旅游、文化、体育产业相关门类及新型业态发展;组织统筹指导旅游、文化、体育产业招商工作;指导旅游、文化、广电、体育园区、重点项目和基地建设;指导促进旅游、文化、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行政审批、审核工作,参与行政审批事项的评估、论证等相关工作。

(六)行业管理和法规室。统筹全县旅游、文化、广电、体育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协调行业协会和社团工作;统筹指导规范旅游、文化市场质量投诉的处理;指导监督旅游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业务;统筹旅游、文化、广电、体育市场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综合管理工作;指导行业开展台风、地震、疾病预防等灾害防范和处置工作;协调配合重大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处理;指导全县旅行社和导游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旅馆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旅游、文化、体育产业标准化工作;负责旅游、文化、体育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组织行业普法工作。负责处理涉及本单位的涉法、涉诉等事务;指导监督本系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

三、人员编制

澄迈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行政编制18名,其中,局长1名〔兼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新闻出版局(县版权局)局长〕,副局长3名。

四、其他事项

澄迈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领导信息

岑军(党组书记、局长)
周序克(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王芳(党组成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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