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11152023-11-14 15:59  95商服网
办公室
机构负责人 郑玲
联系方式 0574-89293831

机构职能:综合协调分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日常政务、文电处理和重要会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息、宣传、档案、保密、安全、节能及行政后勤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专项基金、规费征收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项目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审计等工作。承担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

组织人事科
机构负责人 周美智
联系方式 0574-89293870
机构职能: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考核奖惩、技术职称、教育培训、出国(境)管理和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指导群团和基层站所建设等工作。
调查确权登记与测绘科
机构负责人 贺丽娜
联系方式 0574-89293958
机构职能:负责建立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实施本区域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承担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调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属争议。参与编制基础测绘规划,负责制定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测绘基础设施。负责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测绘市场秩序。负责测绘项目行政许可和测绘项目质量监督。负责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和公共服务。负责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地图审核和测量标志保护等工作。牵头负责信息化、大数据工作。
法规监察科
机构负责人 朱波
联系方式 0574-89293815
机构职能:牵头参与有关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负责重大行政决策和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专项性、区域性执法行动。查处自然资源和规划、测绘违法案件。承担对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协调处理工作。承担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承担上级督察联络工作。
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科
机构负责人 韩万能
联系方式 0574-89293920
机构职能: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核算统计、负债表编制工作,组织实施考核评价。承担具体建设项目供地、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和储备工作。指导节约集约利用工作。负责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除外)使用权管理。实施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承担市场交易规则拟订和交易平台监管工作,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承担市场监督管理、动态监测和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

国土空间规划科
机构负责人 王凡
联系方式 0574-89293890
机构职能:参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建立和城市发展战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参与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及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并监督实施。参与或配合市局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及相关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开展本区域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负责规划条件的制定、审核和上报工作。执行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建筑保护等相关工作。承担区名城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生态修复与耕地保护科(地矿科)
机构负责人 蒋一波
联系方式 0574-89293936
机构职能: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相关工作。拟订耕地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承担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偿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负责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合理利用和保护工作。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
用途管制与行政审批科
机构负责人 杨洋
联系方式 0574-89111917
机构职能:负责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和相关审批事项的报批工作。负责实施本区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承担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组件、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建筑工程选址意见书、规划方案审查、规划许可证核发工作。配合做好重点地段、重要建筑方案的审查,负责一般项目建筑方案审查。负责建设项目竣工核实和验收等工作。参与初步设计会审。承担综合统计、分析和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
市政工程规划科
机构负责人 陈舒宁
联系方式 0574-89293887
机构职能:负责交通市政工程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或参与辖区交通市政和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河道、绿地等专项规划编制、调整和监督实施。承担交通市政工程项目的规划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批后监管和竣工核实等工作。
林业与海洋科
机构负责人 王倍菲
联系方式 0574-89293881
机构职能:配合市局编制国土绿化和森林等资源保护发展利用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资源、湿地、草原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测、保护和管理。承担本区域林业、湿地生态修复和公益林建设管理工作。承担森林资源有偿使用、采伐限额管理、林地林木管理工作。承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基层林业站建设管理。负责林木种苗监督管理。承担本区域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参与制定海域海岛保护利用、海洋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无居民海岛、海域使用管理等工作。开展海洋生态预警监测、灾害预防、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承担海洋经济运行监测、统计等相关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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