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司法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宁波市江北区司法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10732023-11-07 21:42  95商服网
办公室(政工科)
单位地址:江北区新马路61弄3号楼
机构职能:指导本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统计等工作。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舆情搜集应对工作。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机构负责人 俞靖垚

公开电话 0574-89184425

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
单位地址:江北区新马路61弄3号楼
机构职能:主要负责处理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统筹协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机构负责人 蒋利芳

公开电话 (0574)89184432

社区矫正管理局
单位地址:江北区西草马路121弄57号
机构职能: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组织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局司法行政指挥工作。承担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机构负责人 王桥波

公开电话 0574-56578701

复议综合科
单位地址:江北区新马路61弄3号楼
机构职能:组织起草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的配套制度。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立案登记和法律文书核稿。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机构负责人 徐昌勇

公开电话 0574-89385849

复议应诉科
单位地址:江北区新马路61弄3号楼
机构职能:承办以区政府为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及行政复议调解案件,集中承办以区政府工作部门为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经复议后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及后续产生的国家赔偿案件。协助办理其他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及国家赔偿案件。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复议调解工作,指导协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承办区政府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裁决工作。承办检察机关抗诉案件答复工作。
机构负责人 罗瓒华

公开电话 0574-89188867
法制监督科
单位地址:江北区新马路61弄3号楼
机构职能:指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办理。指导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评估、清理。负责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指导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指导全区行政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合同审查和部门行政合同备案审查。负责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检查、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评议考核。负责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配合省、市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系统建设。承担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机构负责人 薛赟

公开电话 0574-89186795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单位地址:江北区新马路61弄3号楼
机构职能: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落实普法责任制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推动全民普法。指导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全区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区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机构负责人 徐霞

公开电话 0574-89184430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挂区法律援助中心牌子)
单位地址:江北区清河路66号
机构职能: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承担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承担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日常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承担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机构负责人 胡业波

公开电话 0574-89184438
法律管理工作科
单位地址:江北区新马路61弄3号楼
机构职能: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指导监督市律师协会江北分会工作。对局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局内设部门的执法活动实施监督。组织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承办执法证件申领和管理工作。负责局行政应诉、国家赔偿等案件。
机构负责人 任珂盛

公开电话 0574-89184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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