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34772023-10-29 11:01  95商服网
1、办公室
机构负责人: 徐年利
机构职能:牵头拟订全县人力社保事业发展规划;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承担重要报告、综合文字、机关文电、重要会务、政务信息、综合考评、提案议案、安全生产、保卫、行政后勤、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保密、档案、综治、信访、宣传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相关工作。
机构地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北路375号
联系方式: 0571-89601311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办公电话: 0571-89601311

2、人才开发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机构负责人: 朱华
机构职能:综合管理全县人才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人才工作宏观政策、人才引进政策和人才发展规划,编制发布全县紧缺人才开发目录和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并组织实施人才分类相关工作;拟订人力资源行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和规划,指导和管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开展区域人才资源开发交流与合作;负责人才国际交流合作有关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才工作;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并贯彻落实专业技术资格初认定、评审和考试的政策、规定;承担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会同推进全县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综合管理全县博士后和留学回国人员工作。
机构地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商务大楼11楼1101
联系方式: 0571-64819533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办公电话: 0571-64819533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和奖励科)
机构负责人: 杨建朝
机构职能:承担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导相关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聘用、考核奖惩、申诉办理等管理制度。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交流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县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交流、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对象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统计工作。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福利和离休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负责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工资统计等工作。综合管理全县行政奖励、评比表彰工作,审核以县政府名义表彰的奖励人选。
机构地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
联系方式: 0571-89601315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办公电话: 0571-89601315
4、就业创业和职业能力建设科
机构负责人: 陈卫刚
机构职能:拟订就业工作发展规划;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创业带动就业、劳动力转移就业等政策;牵头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农民工工作、家庭服务业发展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指导和协调推进全县农民工工作、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和实施全县失业保险的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建立就业失业统计监测和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政策;承担全县技能人才队伍的综合管理;承担全县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竞赛管理指导工作;承担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
机构地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
联系方式: 0571-89601320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办公电话: 0571-89601320
5、政策法规和劳动关系科
机构负责人: 钱弩
机构职能:负责起草人力社保重大政策规定;指导、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听证等工作;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牵头全县人力社保系统调查研究工作;负责统筹体制机制改革和业务标准制定工作。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及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县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争议预防工作;承担全县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业务指导以及乡镇劳动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的指导工作;参与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处理工作。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并组织实施;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假政策;指导实施劳动标准和劳务派遣工作,拟订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政策;实施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参与劳动模范评定;承担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机构地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
联系方式: 0571-89601327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办公电话: 0571-89601327

6、信息化管理科
机构负责人: 蒋敏
机构职能:拟定人力社保信息化管理相关制度;负责人力社保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规划、立项报批、招标、合同审查和签订,以及建设、实施、监督管理、验收、日常运行维护管理等工作;负责乡镇、社区(村)人力社保应用平台建设、维护和相关硬件设备采购、软件开发的招标工作;承担局电子政务信息相关工作。
机构地址:
联系方式: 0571-89601324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办公电话: 0571-89601324
7、社会保障科
机构负责人: 王力
机构职能:牵头拟定全县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企退人员社会化管理和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的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社保经办业务工作;负责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承担职工养老保险退休(职)审批和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工作;承担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拟定全县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和管理办法。承担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机构地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
联系方式: 0571-89601322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办公电话: 0571-89601322

8、计划财务和基金监管科
机构负责人: 郭淑红
机构职能:综承担局部门预决算和财务管理、局属单位的财务指导和监督、局系统部门预决算汇总审核、局系统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社保基金预决算草案;拟订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金监督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其基金的支付管理和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督。
机构地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
联系方式: 0571-89601325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办公电话: 0571-89601325
9、行政审批科
机构负责人: 商旭东
机构职能:贯彻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拟订局系统行政审批规范工作制度;承办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明确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工作;承担本部门窗口日常运行监督管理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等相关工作。
机构地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7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人社区
联系方式: 0571-64827079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办公电话: 0571-64827079

10、淳安县就业服务中心(县人才服务中心)
机构地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
联系方式: 0571-89601271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办公电话: 0571-89601271
11、淳安县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机构地址: 淳安县环湖北路375号商务大楼9楼
联系方式: 0571-64820138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办公电话: 0571-64820138
12、淳安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机构地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
联系方式: 0571-89601280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办公电话: 0571-89601280

13、淳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机构地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
联系方式: 0571-89601299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办公电话: 0571-89601299
14、淳安县事业人员档案服务中心
机构地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
联系方式: 0571-89601317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办公电话: 0571-8960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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