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山西省教育厅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74732023-05-26 21:57  95商服网
1、山西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资产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政务公开、新闻发布、来信来访、安全保密等工作。   

办公室电话:0351-3189314,

信访电话:0351-3046506 

2、山西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 
    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并领导工委所属高校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干部培训计划;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省委组织部建设和管理高校领导班子;指导工委所属高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工委所属高职高专院校副校级干部选任管理;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并领导工委所属高校的人才工作。  
    电话:0351-3046015

3、山西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 
指导全省教育系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工委所属高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及党的理论宣传和新闻宣传工作;指导中小学德育和校外教育工作、少先队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政工作队伍建设;负责工委所属高等学校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劳动教育。   
电话:0351-3183924 

4、政策法规处  
负责研究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拟订有关政策措施;组织起草教育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办全省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有关工作;承担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电话:0351-3046561 

5、山西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安全稳定工作处(应急办公室) 
   指导全省教育系统维护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并领导工委所属高校的安全监督管理、稳定工作及保卫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及时报告和处置工委所属学校涉及安全稳定的重大问题;指导全省教育系统的应急工作;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后勤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安全管理。 
   电话:0351-7676236

6、山西省委教育工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指导全省教育系统统一战线工作。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并领导工委所属高校的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民族、宗教、侨务及对台工作;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并负责工委所属高校的党外知识分子、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牵头教育系统民族教育工作。
电话:0351-7676836

7、发展规划处 
    拟定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承担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等有关工作;拟订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审核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设置、撤销、更名、调整等事项;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  
    电话:0351-3046074

8、人事处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工作,指导教育厅所属高等学校的人事工作;拟定全省教育系统机构编制的政策规定,负责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和教育厅所属高等学校机构编制的审核备案工作;统筹协调全省教育系统省级学会协会工作;牵头管理全省教育系统省级表彰奖励工作;牵头全省教育人才援疆援藏工作。
电话:0351-3046863

9、财务处 
    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政策;承担统计全省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有关工作,监测全省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负责教育厅部门经费预算和决算;承担厅委机关、教育厅所属教育事业(企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教育厅所属高等学校、教育事业(企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省教育基本建设和校舍维修改造工作,监督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标准;指导、监督教育系统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助学贷款发放工作。  
    电话:0351-3040348
10、基础教育处 
   承担基础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拟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政策,拟订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政策,拟订高中招生计划;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提出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负责牵头拟订基础教育办学基本标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牵头管理教材工作,规划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及教辅工作;拟订基础教育的课程教学文件,推进课程教学改革;承担中小学、幼儿园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安全教育;指导基础教育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扶贫工作;负责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发展、政策制定、业务和行政审批事项外相关变更工作,监管、规范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日常办学行为。 
   电话:0351-3046303
11、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
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组织拟订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根据国家规定拟订全省校外教育培训(含线上线下)相关具体标准和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省内线上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指导各市做好线下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监督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规范面向全省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

12、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承担全省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拟订有关政策规定;拟订全省职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指导文件;指导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工作;承担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工作,承担全省成人教育管理工作;指导高等、中等继续教育和远程教育工作;负责民办职业院校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发展、政策制定、业务和行政审批事项外相关管理工作,监管其日常办学行为。   
电话:0351-3046534  

13、高等教育处 
    负责全省本科教育教学宏观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全省高校本科专业设置、布局结构优化和专业建设;指导本科教学基础条件以及图书馆、教学实验室和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指导本科高校课程改革、教材建设及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和各类学科竞赛;推动全省高校教师教学能力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民办本科教育发展、政策制定和民办本科高等学校教学业务及行政审批事项外相关管理工作,监管、规范其日常办学行为。  
    电话:0351-3046828

14、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工作,拟定督导评估方案和标准;依法督导下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组织对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组织开展全省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负责民办学校督导专员管理工作;承办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电话:0351-3039665

15、教师工作处(职称办公室)
规划、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牵头拟订全省教师教育和教师管理政策法规;宏观指导全省教师教育和教师管理工作;负责全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指导全省教师师德、职称改革、交流聘任、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编制、待遇工作;指导全省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指导教师培训机构、师资培训基地建设。
电话:0351-7676630

16、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拟定相关政策和教育教学指导文件;规划、指导相关专业的教材建设以及师资培养、培训工作;协调、组织大中小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军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学校疫病防控工作。  
    电话:0351-3046562

17、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处 
    规划、指导高等学校的科学技术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组织、指导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和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组织、协调高等学校参与国家、省创新体系建设和承担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各类科研计划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高新技术应用研究和推广、科研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牵头指导全省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安全工作。  
    电话:0351-3381538

18、学生工作与学籍管理处(高校学生处) 
    负责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定有关招生、考试、录取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各市、院校招生考试机构(人员)招考业务工作的监督检查;牵头负责按照相关教育考试法规所赋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查处招生考试违规行为。负责各级各类高等教育学历和学籍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急需毕业生的专项就业计划。  
    电话:0351-3046139

19、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宏观管理工作,拟定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改革与发展规划;指导与管理研究生培养有关工作;指导学科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学位授权点(单位)和重点学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推进 “双一流”建设;承办山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电话:0351-3046425

20、语言文字工作处(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拟定全省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应用情况;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普通话测试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办山西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电话:0351-3046330

21、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省汉语国际推广办公室、省留学人员管理办公室) 
    组织指导全省教育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拟定全省出国留学、来晋留学和涉外办学的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选派管理及归国留学人员的科研资助;承担教育涉外监管的有关工作;规划、指导和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工作。  
    电话:0351-3046623
22、机关党委 
领导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组织,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学习教育管理;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宣传和统一战线工作;负责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扶贫工作;指导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工会、共青团、妇工委等群众组织建设。
电话:0351-3046665
23、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负责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教育厅所属学校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管理厅关工委、教育系统老龄委工作。  
    电话:0351-30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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