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等工作;协调开展邪教防范、法治宣传、社区戒毒、社区矫正、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扶等工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承担辖区网格建设和管理、特殊人群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的治安问题。
负责实施村镇规划和村镇建设管理等工作。监督、指导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按照管理权限,指导、协调和实施自然资源、林政管理、造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污染事故与生态破坏事件查处。
负责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民政、残联、老龄、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要求,组织协调本乡镇贯彻落实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任务,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本乡镇的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广泛宣传发动,开展辖区内净化、绿化、美化等工作,树立美丽乡村创建先进典型,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农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对全镇农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供党委政府决策;参与研究制定农村工作的重大政策和重要工作措施,协助市委作出农村工作部署。
(二)协助做好镇农村工作重大活动及重要会议,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市委农村重要文稿、文件。
(三)负责指导农村改革。指导农村各种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负责研究制定乡镇企业深化体制改革及制度创新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业承包合同管理;完善和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和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农村承包土地规范流转工作。
(五)指导农村经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审计工作、村级财务管理和农村财务审计工作;做好各类农村财务的统计和年报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督促检查中央和省、乡镇农村政策和乡镇委农村工作重大举措的贯彻落实,承办领导交办的相关督查处理事项。
(七)指导全镇农村基本现代化的试点和推进工作。
(八)指导开展扶持经济薄弱村工作。
(九)协助市委协调农口部门工作。
(十)注重发现和培养农村改革发展中的新生事物,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抓好农村政策宣传和典型宣传。
(十一)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十二)完成市委交办的其它事项任务。
(一)负责制定经济建设、农牧业发展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工业化和农牧业产业化工作,促进农村牧区经济发展。
(三)负责项目策划和建设,落实国家重点投资项目,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大力引进资金、人才、设备、技术。
(四)负责改善和优化经济环境,协调投资合作者在合法权益保护、中介服务、投诉、调解等方面工作。
(五)负责小城镇建设和村级规划建设工作。
(六)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普及环境保护知识。
(七)负责道路交通建设工作,制定村级公路发展规划,搞好乡村公路维护。
(八)负责统计工作,完成国家和地方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九)协调有关部门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经济技术、信息咨询等服务。
(十)负责财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依法管理财政收入和支出;负责制定本乡镇年度预决算,监督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各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负责国有资产管理。
(十一)负责安全生产宣传、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并负责劳动人事、薪酬分配、绩效考核、员工培训、综合协调、文秘、档案、法律和行政事务的综合管理
1、及时掌握中央、省、市、区党委精神,在全街范围内开展好党建工作;
2、是负责做好党员发展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3、负责党费收缴和年度党员统计工作;
4、负责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5、加强和完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
6、及时提出新的党建工作思路,打造地区党建亮点;
7、指导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8、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内政治生活;
9、配合开展好上级组织部门提出的各类主题活动;
10、完成上级组织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以及检查、考评工作;
11、认真完成好街党委、办事处交办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