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长岛综合试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烟台市长岛综合试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10262023-03-04 11:24  95商服网
  • 协调督查科

    负责人:

    葛茂琨

    办公电话:0535-3096177

    机构职能:

    负责处理区安委办日常事务;负责区安委会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和调查研究,提出全区安全生产重大政策、重点工作任务和重要措施建议;指导协调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专业委员会和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安全生产巡查、检查、督查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安全生产考核工作;配合做好国务院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督查等相关工作;协调推进防范非生产类伤亡事故。

  • 应急管理科

    负责人:

    办公电话:0535-3217157

    机构职能:

    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牵头拟订全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所监管行业领域内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管理,指导监督其他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和全区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相关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编制全区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等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监督实施消防技术标准和规程,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统一管理全区防震减灾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震灾调查评估,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相关海洋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相关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建立减灾协调工作机制,拟定综合防灾减灾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防灾减灾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全区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区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 安全生产监管科

    负责人:

    纪宏刚

    办公电话:0535-3217298

    机构职能: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通报安全生产情况。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贯彻执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监督检査危险化学品等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査职责范围内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负责全区危险化学品登记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按权限负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井关闭工作。参与相关行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査处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

  • 指挥中心

    负责人:

    办公电话:0535-3096116

    机构职能:

    负责全局综合行政执法、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指挥、情报研判及全局重大事件的应急指挥与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应急管理业务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升级改造、运行维护工作;负责投诉举报热线的接听、协调和衔接工作;负责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登记、分解派遣、跟踪落实、处置反馈等工作;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 法规科(挂督查科牌子)

    负责人:

    宋召伟

    办公电话:0535-3096101

    机构职能:

    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等工作规范的拟订、审核、修订工作;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等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职能转变和行政许可集中受理工作。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全区权限范围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准入制度。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检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对各执法队伍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审查;负责执法监督及案件督办工作;开展面向公众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工作。

  • 办公室

    负责人:

    吴忠耀

    办公电话:0535-3096132

    机构职能: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综治、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对外业务交流与合作。组织指导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训练工作。配合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对外业务交流与合作。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规划建设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立完善全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承担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科研、专家队伍和科技创新基地的协调服务工作。

  • 应急救援保障服务中心(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中心)

    负责人:

    办公电话:0535-3211176

    机构职能:

    (一)负责全局应急救援保障服务工作;承担应急指挥、应急信息化有关支持保障工作;承担应急资源库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参与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提供现场救援后勤保障工作;承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技术服务工作,配合上级做好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技术服务工作。

    (二)承担专业性应急物资库建设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性应物资装备采购计划、维护方案;承担专业性应急物资装备的采购储备、管理维护、调拨配送等工作。

    (三)承担各类应急队伍建设管理协调有关服务工作;参与应急预案的评审评估以及应急救援演练、比武、培训等工作。

    (四)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商贸等生产经营单位的评价、评估、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协调有关服务工作。

    (五)参与安全生产事故报告、隐患举报投诉的接收处置以及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工作体系建设相关具体工作;参与向公众提供有关安全生产方面信息咨询的服务工作。

    (六)贯彻气象防灾减灾救灾机制;承担海洋气象灾害防御、海洋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和森林气象火险登记发布等工作;承担城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易燃易爆场所等气象灾害的风险评估服务工作;承担辖区内雷电灾害防护的协调、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承担辖区内交通、旅游、安全生产等相关领域气象灾害的防御、指导工作。

    (七)完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应急值班值守等其他任务。

  •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负责人:

    办公电话:0535-3218856

    机构职能:

    (一)负责全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承担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队伍、规范化建设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承担本辖区内中央企业四级及以下单位、省管企业三级及以下单位、市管企业二级及以下单位和其他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执法职责;参与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的跨区市和具有全市影响的复杂案件查处的辅助工作。

    (三)负责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投诉举报,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四)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领域一般事故和应急事件处置中的行政执法工作。

    (五)完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负责人:

    办公电话:0535-3096122

    机构职能:

    (一)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依法依规集中行使城区、南长山、北长山、西三岛、北五岛范围内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行政执法职责。

    (二)负责受理辖区职责范围内综合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参与重大案件的联合执法行动;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应急处置和机动任务。

    (三)完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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