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协调办机关和窗口日常工作。负责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做好来文来电收发、登记、传递、交办、督办、建档和存查等工作;
2.草拟全办综合性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文件等文字材料;做好情况通报、信息交流工作,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3.负责领导班子决定事项的安排、督查与落实工作;
4.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与监督执行工作,受理、处理群众投诉,组织每日巡查、每周督查、每月视频监控检查;负责大厅意见簿、电话回访中群众意见收集、反馈、整改督办;
5.分解各级各部门考核任务,落实考核责任,组织迎接目标责任制考核。组织窗口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组织开展“微笑之星”、“十佳微笑之星”的评选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6.负责组织“两办”信息上报与考核;
7.负责或牵头办理或督办“两代表一委员”提案议案;
8.负责各种综合会议或协助业务科室有关会议、培训、学习会的会务,材料准备,做好综合性会议记录和会议考勤;
9.负责中心日常值班、考勤统计、卫生清洁、来信来访接待、印鉴使用、报刊分送、档案整理、物资登记和管理等工作;
10.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包括按政府采购要求购置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固定资产登记,报刊征订、文印、职工福利、直通车等),负责中心用房和公共设施维修、保养以及安全、卫生工作;
11.负责办理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干部的录用、调动、考核、任免等具体事项以及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事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职工的人事和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12.负责贯彻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抓好本系统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的财务状况年报和有关统计月、季、年报工作;
13.负责行政、事业经费的预决算及会计核算工作(包括奖惩、结算、兑现等考评工作);负责职工住房公积金和有关社会保险的管理工作。承担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退缴;
14.负责大厅导服导办、大厅综合服务(含志愿服务、综合复印)、24小时自助服务区业务指导;
15.负责开展“最多跑一次”电话回访、“亲清在线”应答D小二及咨询电话转接等工作;
16.牵头信息化建设,负责各类办公设备和网络的维护、更新;
17.组织开展安全措施(防火、防盗、防电、防燃气、防疫、防事故)检查、整改和落实;
18.组织参与文明城市建设工和相关信息报送;
1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提出我市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数字化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建议,并牵头组织实施,负责审批制度改革考核的组织实施;
2.负责我市审批制度改革的统筹、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网上政务服务的监督管理、政务服务数据的汇聚分析、政务服务方式的创新应用等方案制定,并牵头组织实施;
3.积极探索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与数字化改革的合力方案制定,并牵头组织实施;
4.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查和决定等工作进监督检查;牵头并联审批事项和涉及多部门审批事项的组织、协调、督办;
5.负责市政府进驻中心各部门之间、中心窗口与派出部门之间工作关系的协调工作;
6.受理行政审批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投诉,并协助各职能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7.指导分中心和乡镇、村便民服务中心服务体系业务工作。负责乡镇、村“就近办”对接、协调等相关工作;
8.负责“兜底办”受理、协调、督办等相关工作;
9.负责“千百十”数据收集、汇总、案例分析,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10.负责省政务2.0“好差评”系统涉及我市政务服务数据监测、转办、督办和分析,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11.承担新设企业现场咨询、公章刻制受理办理、公章刻制店的日常管理工作;
12.负责窗口各类办件数据统计,窗口进驻事项管理,窗口事项清单梳理等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承担本市范围内投资项目代办的牵头、管理、协调和重大项目的代办等工作;
2.指导相关部门乡镇代办业务,负责项目代办(协办、代理)员业务培训;
3.承担餐饮联审、土地招拍挂现场踏勘和联审工作;
4.负责乡镇代办年度工作考评;
5.承担涉及投资项目审批和交易相关的中介(技术)服务业发展指导,组织中介(技术)机构综合评价;
6.负责我市代办项目库的建设和数据维护、数据分析;
7.负责“投资项目一站式”建设、协调和推进工作;
8.开展投资项目代办、项目协调推进等工作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起草、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的制度、办法、规则、细则,规范交易行为;
2.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综合监督、管理和协调;
3.负责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投诉、举报、协调处理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协调职能部门查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规行为;
4.负责建设和监督公共资源交易评委专家库和信用档案;
5.负责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运作进行监督,负责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业务指导;
6.承担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调研,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全市政府集中采购相关工作;
2.承担招标文件编制、信息发布、专家抽取、开评现场管理、采购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的发放、合同见证;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相关工作;
2.承担招标信息发布、评标专家抽取和开评标场次安排工作;
3.承担限额以下小额工程项目库的建设和维护;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除工程招标、政府采购外的国有产权等其他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信息发布、开评标安排、组织交易等活动;
2.承担交易数据统计、材料报送、信息安全、交易宣传等日常性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研究制定办事处(分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2.对进入或者退出“分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行政服务事项进行初审并报市政府决定;
3.对依法决定撤销或停止执行的已纳入“分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行政服务事项,督促该事项在规定期限内停止执行;
4.对进入“分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行政服务事项运转情况进行协调和效能监督,并适时通报有关情况;
5.负责协调进驻“分中心”各部门之间、“分中心”窗口与派驻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行政服务事项进行组织协调;
6.对各部门在“分中心”设置窗口提出具体意见,并对进入“分中心”的各审批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培训和考核;
7.负责受理行政审批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投诉,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8.承办市审管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1.研究制定办事处(分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2.对进入或者退出“分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行政服务事项进行初审并报市政府决定;
3.对依法决定撤销或停止执行的已纳入“分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行政服务事项,督促该事项在规定期限内停止执行;
4.对进入“分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行政服务事项运转情况进行协调和效能监督,并适时通报有关情况;
5.负责协调进驻“分中心”各部门之间、“分中心”窗口与派驻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行政服务事项进行组织协调;
6.对各部门在“分中心”设置窗口提出具体意见,并对进入“分中心”的各审批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培训和考核;
7.负责受理行政审批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投诉,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8.承办市审管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1.研究制定办事处(分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2.对进入或者退出“分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行政服务事项进行初审并报市政府决定;
3.对依法决定撤销或停止执行的已纳入“分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行政服务事项,督促该事项在规定期限内停止执行;
4.对进入“分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行政服务事项运转情况进行协调和效能监督,并适时通报有关情况;
5.负责协调进驻“分中心”各部门之间、“分中心”窗口与派驻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行政服务事项进行组织协调;
6.对各部门在“分中心”设置窗口提出具体意见,并对进入“分中心”的各审批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培训和考核;
7.负责受理行政审批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投诉,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8.承办市审管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1.研究制定办事处(分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2.对进入或者退出“分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行政服务事项进行初审并报市政府决定;
3.对依法决定撤销或停止执行的已纳入“分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行政服务事项,督促该事项在规定期限内停止执行;
4.对进入“分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行政服务事项运转情况进行协调和效能监督,并适时通报有关情况;
5.负责协调进驻“分中心”各部门之间、“分中心”窗口与派驻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行政服务事项进行组织协调;
6.对各部门在“分中心”设置窗口提出具体意见,并对进入“分中心”的各审批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培训和考核;
7.负责受理行政审批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投诉,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8.承办市审管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 机构性质
整合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建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市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建德市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技术服务中心)职责,重新组建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为建德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建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科级。
二、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二)承担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受理备案和信息发布,为交易各方提供交易场所、信息资料、技术咨询和其他相关服务。
(三)依法对交易各方、中介机构的进场交易资格进行核验。
(四)编制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组织政府采购活动。
(五)参与对公共资源交易各类专家评委的使用管理;承担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的代收代退工作。
(六)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跟踪服务,并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七)承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八)承担重点项目代办服务的组织协调,联合审批、联合踏勘、现场服务的组织协调及涉审中介管理服务工作。
(九)完成建德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建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设4个内设机构:
(一)工程交易科。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相关工作,承担招标信息发布、评标专家抽取和开评标场次安排工作。
(二)政府采购科。负责全市政府集中采购相关工作,承担招标文件编制、信息发布、专家抽取、开评现场管理、采购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的发放、合同见证。
(三)综合交易科。负责除工程招标、政府采购外的国有产权等其他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信息发布、开评标安排、组织交易等活动,承担交易数据统计、材料报送、信息安全、交易宣传等日常性工作。
(四)代办服务科。负责全市投资项目审批代办相关工作,承担餐饮联审、土地招拍挂现场踏勘、项目协调推进、重大项目代办、代办工作年度考评、涉审中介管理等工作。
四、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办公地址:建德市洋溪街道荷映路1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