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名称
办公室(挂法规执行股牌子)
二、联系方式和负责人
办公电话:0543-8223525(负责人孟垂浩)
投诉电话:0543-8223525
邮政编码:251800
办公地址:阳信县商务中心567号
三、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职能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运转等工作,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车辆、接待等工作。对审计工作相关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调研、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经费、资产管理等工作;按规定管理本系统财务经费等工作。负责联系特约审计员和全县审计系统的重大事项报告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外事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
一、机构名称
综合业务股
二、联系方式和负责人
办公电话:0543-8232625(负责人孟垂浩)
投诉电话:0543-8223525
邮政编码:251800
办公地址:阳信县商务中心567号
三、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职能
负责组织审计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和省市县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县级、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转移支付资金。起草年度县级、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起草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按规定组织税收征管等审计。
(三)阳信县审计保障中心
一、机构名称
阳信县审计保障中心
二、负责人信息
孟垂浩
0543-8223525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43-8223525
邮政编码:251800
办公地址:阳信县商务中心567号
三、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7:30(冬 季) 14:30—18:00(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职能
第一条 根据阳信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关于深化县级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阳信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服务中心更名为阳信县审计保障中心(以下简称县审计保障中心),为县审计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三条 县审计保障中心党组织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本单位改革发展和履行职责各方面全过程,强化政治功能,加强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政治把关,与行政领导班子共同做好本单位工作。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第四条 县审计保障中心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机关拟定公共投资项目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调度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搜集整理相关审计法规、信息、规章制度等资料,开展方法探索,并做好业务指导。
(二)协助做好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根据审计结果进行整改,落实审计结论,执行审计决定。
(三)协助机关开展审计信息宣传、科学理论研究以及教育培训工作。
(四)协助机关拟定审计业务电子数据总体规划。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配合开展大数据审计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网络建设和维护工作。
(五)协助对全县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指导内部审计自律组织和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开展内部审计服务。承担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六)协助开展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除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外的其他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国有资源、国有资产、公共资金和地方银行等进行审计监督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落实与审计项目有关的问题和事项。
(七)协助做好县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审计、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和县属国有资本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审计。
(八)负责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维稳等职责。
(九)完成县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阳信县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中心
一、机构名称
阳信县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中心
二、负责人信息
孟垂浩
0543-8223525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43-8223525
邮政编码:251800
办公地址:阳信县商务中心567号
三、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7:30(冬 季) 14:30—18:00(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职能
第一条 根据阳信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关于深化县级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阳信县审计举报服务中心更名为阳信县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中心),为县审计局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三条 县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中心党组织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本单位改革发展和履行职责各方面全过程,强化政治功能,加强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政治把关,与行政领导班子共同做好本单位工作。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第四条 县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中心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机关拟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国有企事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
(二)协助机关开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国有企事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落实与审计项目有关的问题和事项。
(三)协助机关调度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开展情况,搜集整理相关审计法规、信息、规章制度等资料,开展方法探索,做好审计业务指导工作。
(四)负责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维稳等职责。
(五)完成县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